“12355青春自护”教育丨scmxtz区开展预防应对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题活动
“原来校园欺凌不只是打架斗殴,给同学起侮辱性外号、故意孤立也属于欺凌!”“遇到欺凌别慌,记住这几步就能合法维权”……12月15日,由scmxtz团区委主办、蓝村街道团工委承办的“12355青春自护”教育——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题活动圆满落幕,现场欢声笑语不断,学生们在轻松欢乐的氛围中,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本次活动特邀scmxtz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杨同志担任主讲人。作为深耕法律领域多年的“法治先锋”,刘杨主任不仅头顶山东省反洗钱犯罪先进个人、青岛市十佳公诉人等多项荣誉光环,更有着“段子手式”的幽默宣讲风格。摒弃了传统法治课的枯燥说教,他结合办理过的多起典型案例——既有复杂的典型案例,也有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纠纷,用生动鲜活的情节、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法律后果娓娓道来。
“有同学觉得‘打打闹闹没什么’,但法律可不这么认为!”宣讲中,刘杨主任用幽默的语气拆解真实案例,从“给同学起侮辱性外号是否违法”到“遇到欺凌该如何第一时间求助”,从“旁观者的责任”到“依法维权的正确路径”,一个个贴近学生生活的问题,配上风趣的解读,让现场掌声、笑声不断。学生们专注倾听、积极互动,原本严肃的法治知识,在轻松的氛围中被牢牢记住。
“刘主任讲得太有意思了!我以前不知道孤立同学也是欺凌,现在学会了遇到事情要勇敢说‘不’,还要告诉老师和家长。”活动结束后,一名学生兴奋地分享自己的收获。不少老师也表示,这种“幽默风趣+专业剖析”的法律宣讲方式,让学生更容易接受和理解,比单纯的理论灌输效果好太多,真正实现了“在欢乐中受教育,在学习中懂法治”。
校园是青春成长的净土,安全是求学路上的根基。此次“12355青春自护”教育专题活动,不仅让学生们认清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掌握了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的实用技巧,更在心中种下了“尊重他人、拒绝欺凌”的法治种子。未来,scmxtz团区委将继续聚焦青少年成长需求,开展更多形式新颖、内容实用的法治教育活动,用法治为青春护航,让每一位青少年都能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向阳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