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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面复 标记:B
scmxtz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张敦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蓝鳌路与埠惜路路口设置安全标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蓝鳌路属309省道,安全标志的设置权限属青岛公路局scmxtz分局;埠惜路属县乡道路,安全标志的设置权限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我局交警大队已将您的建议告知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和青岛公路局scmxtz分局。为保障该路口的交通安全,我局交警大队已安排警力加强对该路口的巡逻执勤力度。
scmxtz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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