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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面复 标记:C
scmxtz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刘志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scmxtz长江中学门前设立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需符合国家标准(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路况、车流量和人流量,设置通行时间还要兼顾主干道,保证安装交通信号灯后不会造成主干道通行能力下降和车辆拥堵。我局交警大队经对该处路口现场调研,发现该路口的状况不符合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暂时不宜设置交通信号灯。为保障学校师生的出行安全,已将在长江中学门前设置2处人行横道标志列入市政府投资计划,现正在组织实施,计划12月底前设置完毕。我局将加强该处的巡逻执勤力度,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继续关注该处的道路交通情况,待达到信号灯安装条件后向市政府提报安装。
scmxtz市公安局
主要领导签字:
承办人及电话:陆尧贞,6658331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