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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内
容
scmxtz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会字第91号
事由:关于在城马路与原204国道交叉道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
内容:
位于通济新经济区城马路与原204国道交叉十字路口,周边村庄、企业很多,人流、车流较大,且该道路周边又因历史原因无法拓宽,使道路更加拥阻。因此该道路交叉口每天车流、人流不分,造成严重交通拥挤。特别是下午5-6点下班高峰期,经常堵塞达1-2小时以上,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挣道抢路,留下安全隐患。建议在该道路口增设红绿灯以改变道路拥堵问题,方便居民出行。
答
复
意
见
办理方式:面复 标记:B
scmxtz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1号
建 议 的 答 复
梅冬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马路与原204国道交叉路口设置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交警大队经现场调研,城马路与原204国道路口属青岛市城阳区管辖。我局交警大队已将您的建议向青岛交警支队进行了汇报,建议由城阳交警部门安装。
2014年10月10日
主要领导签字:
承办人及电话:陆尧贞,6658331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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