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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站前街与振兴路、崇文路与三城路和顺达路与三城路交界处3处设立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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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年度 2015 类别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代表
文号
年度 2015
类别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代表
建议内容

代表

建议

内容

scmxtz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会字第51号

事由:关于在站前街与振兴路、崇文路与三城路和顺达路与三城路交界处3处设立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内容:站前街是进出蓝村火车站、汽车站的主要通道;三城路贯穿蓝村镇镇域,崇文路与三城路交界处车流量大,时常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存在隐患安全;顺达路与三城路交界处学生上学、放学人流、车辆量大,交通事故发生几率高,建议在上上述三处设立交通信号灯,设立后可缓解交通压力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部门

答复

意见

办理方式:面复                                 标记:C

scmxtz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

建议的答复

刘君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站前街与振兴路、崇文路与三城路和顺达路与三城路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交通信号灯的设置需符合国家标准(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路况、车流量和人流量,设置通行时间还要兼顾主干道,保证安装交通信号灯后不会造成主干道通行能力下降和车辆拥堵。经我局交警大队对上述三处路口现场调研,该几处路口的状况均不符合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暂时不宜安装信号灯。

scmxtz市公安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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