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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管占路停车摆摊 保障道路通畅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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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年度 2015 类别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代表
文号
年度 2015
类别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代表
建议内容

代表

建议

内容

scmxtz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会字第63号

事由:关于严管占路停车摆摊  保障道路通畅的建议

内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深入实施畅安舒美公路建设,加快构建安全、便捷、宜行的交通环境为目标,不断加大城市道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区道路状况明显改善。特别是对烟青路、鹤山路、华山一路等主干道路的重新铺装、拓宽,使城区车流、人流密集的主要道路通行更加通畅,市民出行更加便捷,安全性进一步提升,受到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但是,这些已经建设完工的道路,有的还在建设完善中的道路,却正在遭受乱停车、乱设摊、通行受阻的困扰,在华山一路有的路段道路一旁停放两排车,另一旁停放三排车;在鹤山路小商品城路段有的车辆停放在公交车港湾;不少地方两旁停放两排车辆;有的地方一旁停放两排车,而另一旁竟然停放了四排车,占领道路的一大部分,严重影响道路畅通,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损坏了scmxtz的对外形象。为此,建议有关执法部门下大力气整治,采取管与疏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乱停车、乱摆摊问题,切实保障道路通畅。

一是切实加强监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特别是对重点路段,要注重监管到位,要通过经常性检查、经济处罚等多种方式,解决乱停车、乱摆摊的问题。

二是积极疏导安置。商贸区停车、摆摊是购物和经营的正常需要,不能完全实行禁止办法,因此要根据区域经营实际情况,从方便群众停车、摆摊的需求出发,要尽可能在就近划分一定区域专门供停放车辆和摆摊经营,并实行专人专管、有偿服务,做到规范有序。

三是搞好宣传教育。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不乱停车、乱摆摊的良好习惯。同时相关部门要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明哪里可以停车、摆摊,如何停车、摆摊;那里不能停车、摆摊,如何处罚等,对明知故犯、违章乱停乱放的车辆要以法拍照取证、贴单罚款,逐步改变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道路畅通。

附:照片一组

下列图片一是华山一路路西停放的三排车辆;图片二是华山一路东侧停放的两排车辆;图片三是华山一路路旁摊点;图片四是鹤山路小商品城路段北侧公交港湾停放的车辆;图片五是鹤山路小商品城路段北侧停放的三排车辆;图片六是鹤山路小商品城路段北侧停放四排、南侧停放两排车辆。

部门

答复

意见

办理方式:面复                                 标记:A

scmxtz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

建 议 的 答 复

管敦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管占路停车摆摊,保障道路通畅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局会同市城建局、通济街道办事处、环秀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等部门,对建议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和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加强监管”的建议,我们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将市区主要道路划分为严禁路、严控路和规范路,严格落实市容秩序分级管理。其中,严禁路共4条,包括振华街(烟青路-嵩山二路)、烟青路(文化路-长江二路)、鹤山路(泰山二路-烟青一级路)、朝阳路(蓝鳌路-文化路);严控路共8条,包括嵩山二路(文化路-蓝鳌路)、泰山一路(鹤山路-蓝鳌路)、华山一路(长江二路-蓝鳌路)、蓝鳌路(嵩山二路-华山一路)、新兴路(振华街-鹤山路)、湘江二路(烟青路-磨市街)、嵩山一路(鹤山路-文化路)、崂山二路(鹤山路-辽河一路);其余路段为规范路。二是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采取定时执法、定点清除和定岗值守的管理措施,以点带面,集中整治占路经营顽固点位。选取新兴路玉圣大酒店段、振华街安居小区段、嵩山二路八里庄段、嵩山三路即发阳光城段、文化路朝阳路桥、东关菜市场等重点路段设置执法点,定岗值守,全面清理该路段流动摊点、车载摊点,占路经营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从5月上旬起,由市城管办统筹协调城区各街道和城管执法、公安、城建、工商、交通、食药监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源头治理”的原则,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加大管理执法力度,对城区占路经营、露天烧烤、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查处取缔违规占路经营流动摊点、早餐点、早夜市,清理整治沿街店铺出店经营、店外乱摆乱放,设置便民摊点群,疏导流动摊贩。机动车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的各类标识各行其道,按照停车线定点停靠,各洗车、修车门店严禁占道修车、洗车。

二、关于“积极疏导安置”的建议。我市目前建有服装市场、小商品城-新利群、佳乐家-利群、宝龙城市广场等商贸区,也是流动摊点的“重灾区”, 仅简单的清理取缔实现不了“疏”的效果,往往“堵”了一块,乱了一片。因此,我们采取了以下管理措施。一是规范占路摊贩有序集中经营,引导摊贩在商贸区广场内、路沿石以上集中摆卖,严禁占路摆摊影响道路通行。二是严格禁止跨门经营,依法查处业主店外摆放经营物品、灯箱、广告牌等。三是积极探索试点推进商圈市容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协调通济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中队抽调人员在宝龙广场设置执法点,将宝龙广场、摩托车市场纳入管理范围,实施长效监管。四是协调街道办事处调研定点定时经营小市场设置可行性,划定区域停放车辆、摆摊经营,安排专人管理维护,杜绝占路经营、交通拥堵等诸多问题。

三、关于“搞好宣传教育”的建议。我们先后向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经营业户发放了《致沿街经营业户的一封信》和《城管执法服务便民联系卡》各2000份,倡导业户积极参与支持城市管理工作,规范经营,文明经营。

                           scmxtz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4月23日

scmxtz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

建议的答复

管敦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管占路停车摆摊,保障道路畅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上升,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占路违法停车也随之大量出现。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我局多次开展道路停车秩序整治活动,严查严纠违法停车行为。一是加大路面巡逻监管力度,并通过拍照、粘贴违法停车告知书等方式规范停车秩序,保障道路畅通;针对鹤山路两侧车辆乱停状况,在加大日常巡逻的基础上,增设了非现场监管,通过监控抓拍,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整治。2015年以来,通过现场拍照、粘贴违法停车告知书方式处罚违法停车行为6941起,通过监控抓拍方式处罚违法停车行为870起。二是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已对鹤山路小商品城符合条件的路段安装禁停标志4面,华山一路正在施工中,待竣工验收后,我局将对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安装配套完善,同时,安排人员对鹤山路小商品城作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规范停车行为。三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开展“斑马线上的文明”义务奉献日活动,组织交通民警及市直机关单位志愿者组建义务服务队到城区繁华地段进行交通劝导活动,引导市民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对行人及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陋习进行温馨提示和劝阻,并向过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大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共张贴、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0万余份,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60天次,参与人员达7000余人次,较好提高了群众依法行车、遵规出行的交通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违法停车行为的治理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scmxtz市公安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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