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mxtz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号
建 议 的 答 复
于光强代表:
您好!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大对经济薄弱乡镇和村庄支持帮扶力度的建议”收悉。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们会同市市财政局、各镇、街道等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案并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综合考虑各镇街财力经济状况,采取分类划档奖补的方式,使政策资金向经济薄弱镇村倾斜,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薄弱镇村帮扶力度。一是村庄街巷硬化,根据《scmxtz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16〕10号)的规定,分A、B、C、D四类镇进行奖补,其中A类10元/㎡,B类18元/㎡,C类20元/㎡,D类25元/㎡;青岛市经济薄弱镇市财政按照4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省定贫困村、青岛市级经济薄弱村庄的街巷硬化所需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承担。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奖补资金按A、B、C、D四类标准划档,加大了对经济薄弱镇村的奖补力度。三是村庄改厕,在青岛市计划补助400元/户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按照每户600元的标准配套改厕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街解决,其中贫困户的改厕费用由市镇两级财政承担。四是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根据《scmxtz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16〕8号),按照A、B、C、D四档,根据户数每档又分三个等级,最低300万元、最高800万元共11档奖补资金,着力向经济薄弱镇村倾斜。
感谢您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批评指导意见。
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scmxtz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