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比重逐年加大,民营经济增加值、进出口额、民企总量占市场主体的比重都占优势,现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绝对主力。
为进一步推进并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央、省、市、区相继下发了若干措施。
民营资本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完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有利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建设质量,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和社会生产生活需要。
近年来,伴随着我区基础建设投资力度增大和老城区的改造步伐加快等战略机遇,我区重点工程项目众多,对拉动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区民营企业在重点项目上的参与率不高,需科学布局、稳步提升。
建议:
一、进一步清除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引导民营企业认清形势,坚定发展信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支持我区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和国有企业、外部大企业相比,我区民营企业很多时候无法争取到更有效的资源。
建议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门槛,让我区民营经济有机会进入更多的工程项目领域,推动我区经济发展。
1、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引导,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强化政府责任,打造政企平台企业(例:旅投、城投等),推动我区民营经济以合种形式参与我区工程建设。
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2、坚持公平竞争。民间资本参与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应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对民间投资另设附加条件。凡是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民间投资。
3、进一步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资产重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投资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4、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适时发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建设项目、行业发展规划等信息,及时、广泛、充分发布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增加政策透明度,保障民营企业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在招标、评标等环节中,平等对待民间资本,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中标方,为民间资本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5、推行工程总承包。推进EPC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总价和工期相对固定,投资费用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且可以将政府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