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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和发展的建议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会字102号
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弘扬文明风尚。目前,青岛市美丽乡村建设正稳步推进,基层管理方式有所完善,村庄基础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部分已建成村庄管护不到位,缺乏后续发展动力。现提建议如下:
一是精心打造,科学组合。一方面以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提升为重点,坚持一手抓示范引领、一手抓全面清洁,一手抓标准引领、一手抓特色打造,实现示范村创建与村庄清洁行动齐头并进、相得益彰,整体提升生态宜居水平。精心打造示范村,按照省定示范村标准,抓好示范创建。另一方面以平台思维编织大景区,将建成的美丽乡村科学划分组团,组团内搭建景观及特色产业资源平台,串点连线构成各类主题的旅游网络,编织特色大景区。将分散的村庄景点通过公路风光带连接起来,形成集聚效应扩大文旅产业影响力。
二是发动村民,参与建设。鼓励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后续发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后期管护时,要充分动员村民参与,将“门前三包”列入村民自治范畴、印制宣传画动员群众自觉做好环境管护。可以组织村庄两委到江浙等先进地区参观考察,进一步拓宽眼界,主动适应美丽乡村发展变化;坚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动力引擎,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和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三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一是完善后期管护政策,建议出台美丽乡村建设管护政策,将区市、镇街、村庄管护机制建立情况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验收的必备条件,内容包括管护责任、管护标准以及奖惩措施等。二是建立动态调出机制,定期对管护情况进行督查,并强化结果运用,建议组建美丽乡村第三方评价工作团队,重点对市、区已创建的美丽乡村管护情况考核评价,对管护不到位的视情限期整改或取消称号。三是建立资源整合、多元投入机制。按照“财政奖补、部门整合、镇村自筹、农民投资投劳、社会力量支持”的思路,整合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向美丽乡村建设集聚。积极引入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力量参与的项目,按照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原则,为后期管护提供基础保障。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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