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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公墓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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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会字第037号 年度 2025 类别 民生和社会保障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scmxtz区民政局
附议代表
文号 会字第037号
年度 2025
类别 民生和社会保障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scmxtz区民政局
附议代表
建议内容

随着我国农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以及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制度的推行,农村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大部分祖籍在村庄的老年人也陆续回村圈占坟地,这客观上加剧了农村墓地扩张的速度,加剧了农村墓地建设所致问题的严重性。 全镇绝大多数村村级经济薄弱,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乏力。一些有公墓区的村级公益性公墓既没围墙也没绿化,更谈不上花钱聘人管理。加上公墓又多建在荒山脊地,村民们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因此许多村民将已故亲人葬在自家承包地里不仅要破坏农田生态系统,毁坏已然成长的农作物,而且浪费了大量的耕地资源,积极推进农村墓地建设改革,有利于农村地区环境的改善,更有利于保障农业用地的供应,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化发展。 建议: 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长办长兴。 一要规划先行。公益性公墓以村办为主,也可多村联办。对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做全面规划,墓址可选荒地,也可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二要统一标准。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既要道路畅通方便安葬,又要让村民愿意进来。既要完善基本设施,又要做到有标志,有界线,有统一规格的墓穴坟头标准。三要加强管理。乡镇与民政部门应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坚持公益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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