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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面复
scmxtz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55号
提 案 的 答 复
于彩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需从源头抓起的建议”收悉,市食安办协调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等部门,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先后于4月6日召开全市农产品监管工作会议、5月12日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动员会议,决定从5月中旬至11月上旬,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总抓手,利用6个月的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整治,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的通告》,层层签订责任书,重点建立并实施五项制度:
一是实行农产品定点经营。要求农产品经营者必须到经市场监管(工商)、商务部门批准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商场超市和经镇级政府统一规划设立的摊点群及早夜市进行交易。各镇政府按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会同商务、城管等部门,合理规划设置经营场所,办理市场登记证,明确经营场所的管理人、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并抓好日常管理。各镇政府将统一规划设立的农产品经营场所对社会公示,规范引导经营者到定点场所经营,取缔游商浮贩。获得市场登记证单位内的经营食品业户由市食药监局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未获得市场登记证单位内的经营食品业户由涉农部门和所在地镇政府负责监管。
二是实行农产品经营登记备案制度。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要依法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守法诚信经营,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主动公示营业执照。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包括农贸集市内的摊贩、自产自销的农户、流动零售商等,要到食药监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食药监管部门给获准登记备案的经营者发放统一版式的登记备案证,经营者要在摊位醒目位置主动公示备案证。未办理营业执照或未获得备案证的,禁止在任何场所销售食用农产品。
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所有批发商、零售商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及农户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必须随货附带产地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上市交易。各定点经营场所管理方加强对入市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索证索票等制度,用协议约束等方式监督管理入市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禁止无产地证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农产品入市经营。批发市场主办方和食品流通企业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配备与检测工作量相适应的专业检测人员,对入市农产品进行抽检,建立检测记录,及时公示检测信息。
四是实行一票通,建立追溯机制。要求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全部使用一票通,建立完善从批发商到零售商到消费者的一票通制度。购买者要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一票通。购买者因购进的食用农产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时,须提供一票通票据。对农产品经营者不出具一票通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定点经营场所管理方或食药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五是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农业、林业、畜牧、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和各镇政府加强对我市地产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简单加工过程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指导瓜果蔬菜种植者安全使用国家允许的低毒生物农药,落实农药间隔期等制度;强化畜禽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的使用监管,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单位、定点屠宰单位提供检验检疫服务;指导水产品养殖户安全使用国家允许的投入品,提供水产品上市前的检测服务。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农产品种植户、养殖户、屠宰单位、初加工单位守法诚信经营,保障质量安全;指导辖区农产品生产单位或村民委员会,为守法诚信的食用农产品种养殖者、初加工者规范出具产地证明。同时,农业、林业、畜牧、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和各镇政府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介入,依法从严打击违法销售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流动商贩,坚决堵住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流入食用农产品生产及初加工环节的渠道。
目前,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按计划扎实推进。这五项制度落实后,将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滥用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问题,通过增加检测(检疫)频率和批次用科技手段堵住“问题农产品”流入市场的渠道,用“一票通”、产地证明等管理措施实现食用农产品的可追溯,形成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全面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15年1至4月份,市农业局查处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31起,市畜牧兽医局查处兽药饲料及乱扔病死动物案件6起,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农产品种养殖环节违法分子,从源头上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绿色农业问题
近年来,市农业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高效绿色生态农业,先后发展农业园区140余家,其中超过1000亩的20余个,发展青岛市级以农业企业化龙头企业达41家;“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达到169个。
目前,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正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力争年内实现蔬菜、瓜果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率提高到70%以上;认证水产品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的55%以上。
三、关于提升检测能力问题
(一)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scmxtz市委、scmxtz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整合食品等产品的检测资源,在原质监局质检所等单位基础上,并划转了农业局、市场中心等单位总价值100余万元的食品检验设备,于2014年9月15日正式成立scmxtz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农产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工业产品等有关产(商)品的质量监督检验、评价性检验、委托检验工作,并负责汇总上报、分析和反馈食品、药品、农产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有关产(商)品的质量信息。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成立后,积极适应新的食品安全监管形式,根据职能及编办要求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检验科,负责开展全市所有食品药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截止4月底,共检验各类食品370余批次。同时,加快实验室的资质认证工作步伐,5月20日将实验室资质申请上报省质监局认证处。
(二)快检能力建设。去年市政府投资200万元在全市新建农药残留速测点18处,配套速测仪器设备,实现了涉农镇全部设有速测点,为农产品种植者提供产地速测服务,保证了产地准出制度的实施。2015年1-4月,市农业局抽样快检蔬菜、茶叶和水果等各类农产品1.5万余批次,配合农业部及省、青岛市完成例行检测100余批次。
另外,市畜牧兽医局配合青岛市完成例行检测405批次,配合农业部和省完成抽检89批次;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省和青岛完成海参及海参苗种、投入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35批次。
下一步,市食安办将在市委、市政府及市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协调涉农部门和各镇、各街道,重视和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不断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总抓手,扎扎实实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整治的每项工作,构建从地头到餐桌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努力确保全市百万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