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社区快速建设与发展,社会治理难题越来越多,其中水电暖设施配建和移交问题成为影响居民满意度提升的主要因素之一,由此引发的投诉和上访呈逐年递增趋势。以潮海为例,目前辖区共有居民小区96个,其中开发商自行配建水、电、暖设施并独立管理的小区41个,占比42.7 %(其中,水未移交 26个,电未移交26个,暖未移交13个)。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设施日常检修和保养不到位,出现问题频次较高,如夏季用电高峰跳闸问题、自来水管破漏问题等,建成1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此类问题尤甚,且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反应不迅速,检修较慢,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导致居民不满情绪升级。
二是居民信任度不高。大多居民从心理上更信赖国企,对由开发商自行管理或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的模式不认同,如对水电费抄表数有异议,总怀疑开发商或物业动了手脚。
三是物业增加管理成本。由于居民对开发商或物业不信任,电费上缴往往不及时,个别业主甚至多年欠缴电费,为了维持小区正常供电,物业只好垫资,一旦物业垫资不及时,供电部门便下达停电告知书,引发居民恐慌。
四是影响物业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大多居民由于法规意识不够或常识不足,将本该由开发商承担的问题一股脑儿转嫁给物业,如物业解决不及时,便通过恶意投诉乃至拒交物业费的偏激方式来发泄不满情绪,物业收费率下降势必影响服务质量,形成恶性循环。五是因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居民的不满情绪不变演化升级,矛盾最终往往指向政府办事效率,影响政府公信力。 建议:
一是优化地方项目规划建设验收手续,水电暖项目配建从审批到验收所有关联部门、企业共同参与,形成闭环,杜绝缺位、断档现象,避免各自为政。即水电暖设施配建审批验收,由供水、供电、热力部门共同参与,多方会审,达不到移交标准的一律不通过验收,通过验收的,相关部门须无条件接收,并于居民入住前将移交手续办理完毕,不能将上游应解决的问题遗留给下游,转嫁给属地,侵害群众利益。
二是赋予属地一定的监督管理权限,对开发商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为后续问题解决提供制度保障,破解属地在社会治理领域中很多问题上扮演“接盘侠”的角色。
三是建议区政府成立专班,对此类问题进行专门调查研究,列入政府为民要办实事。建立开发商、水电暖专业部门面对面对话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督促、监管,分批分类研究解决方案,将水电暖设施仍由开发商或物业自管的全部移交专业部门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