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部门通过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95万元,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92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预算2.92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0.03万元。包括本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无因公出国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