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mxtz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7-04-05

 scmxtz市红十字会2017年预算公开

    一、机构设置:scmxtz市红十字会,是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团体,由市政府领导联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内部机构设置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为正股级。

    二、主要职能:贯彻实施《中国红十字会法》和有关规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开展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的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备灾救灾工作,组织社会开展募捐,接受援助,对灾民、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并参与国内外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人道主义领域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参与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工作,进行遗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登记和联络工作;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活动,指导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工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组织红十字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救护等活动;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及对外交流工作,发展人道主义领域的技术合作交流和友好往来;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其他

     2017年预算安排经费553.79万元,其中专项资金456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开展血缘深情行动对困难白血病患者救助。机关运行经费8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34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有增长(主要是工资调整及保险核算方式的变化),其他主要用于开展展医疗救助和救护培训等项目经费及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2017年,本部门通过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3.07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04万元,包括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3万元。

   四、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项目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件:2017部门预算附件

2017scmxtz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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