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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和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2

各镇、街道,有关功能区,各相关企业:

市工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和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我区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单位需满足《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的评价标准和要求进行评价和申报。申报绿色工厂需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管理平台上进行申报填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需按照原评价要求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主要数据指标以2025年度的数据为准。

(一)绿色工厂

申报企业登录管理平台,选择绿色工厂(梯度培育)进入填报,政策解读视频里已有评价标准的53个重点行业(附件1)的企业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填报评价,其他行业的企业按照评价通则(GB/T36132-2025)进行填报评价,申报企业应为市级绿色工厂。针对2026年度新申报的市级绿色工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名单确定后,再组织该批次企业申报省级绿色工厂。

(二)省、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申报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主要以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大型龙头企业为主,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附件6)进行评价。申报企业必须是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同步开展2026年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基本要求同上,申报企业原则上应已被认定为绿色工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本年度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确定后,再组织该批次申报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申报省、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需按照评价标准要求提交纸质版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见附件7),自评价报告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第三方评价报告需加盖第三方机构和被评价单位两个公章。

二、申报流程

(一)自评申报。

1.省级、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省、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需按照评价标准要求提交纸质版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见附件7),自评价报告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第三方评价报告需加盖第三方机构和被评价单位两个公章。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于2026年6月1日前报送至scmxtz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scmxtz区科创中心D502室)。

2.省级绿色工厂:申报绿色工厂企业于2026年6月5日前,前在管理平台上进行申报填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8906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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