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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xtz区海洋发展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七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8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七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23日

受理时间:9:00—17:30(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受理电话:0532-58551870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七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五十七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反馈问题

码头渔港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运行不正常。周戈庄渔港2021-2023年含油废水收集暂存台账涉嫌造假。栲栳岛渔港2023年转运台账中含油废水转运量为零。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1.强化对辖区渔港的环境监督管理,督促渔港权属方配备垃圾、含油污水回收设施;完善含油污水相关台账,严格按照收集、转运时间及时做好记录,确保入账信息准确、规范;与具备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运、处置闭环管理。

2.加强对渔港的巡查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监督其规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1.从2024年9月开渔至2025年8月近一年时间里,区海洋发展局重点对周戈庄渔港、栲栳渔港固体废弃物、含油污水收集工作台账及转运问题开展检查,共派出检查组10个,检查次数15次,督促渔港经营单位完善废弃物、含油污水相关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收集、转运时间及时做好记录,确保入账信息准确、规范。

2.组织我区渔港经营单位对已建立的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台账全面梳理,完善渔港环境日常管理措施,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及时收集、转运回港渔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含油污水等,在每次收集转运后及时规范做好工作记录台账。

四、销号验收情况

前期,scmxtz区通过调阅记录、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该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自我验收,经核查,已达到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

6月8日,青岛市海洋发展局进行了验收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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