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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海洋发展局202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6-05-15

2026年,青岛市scmxtz区海洋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服务海洋强国、海洋强省战略和青岛现代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海洋工作部署,深度融入青岛科创大走廊建设,抓牢抓实海洋经济谋划布局、海洋新能源产业发展、现代渔业转型升级、海域资源保护利用、渔业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全力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新高地。

一、保持政治思想行动自觉,持续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海洋实践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研学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制定年度自学计划,明确学习书目,利用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抓好线上与线下自学;组织干部职工利用“海洋学习日”、普法讲座、案例研讨等载体进行集体学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

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内容,抓好民族、宗教等领域统战工作。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干部职工“保密人人有责,泄密害人害己”的意识,破除“无密可保,与我无关”的错误认识。

2.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擦亮“碧海先锋、红帆引航”党建品牌,加强与山大路社区、scmxtz人保财险等单位的党建共建,抓实党员“双报到”“我是党员我带头”等活动。以区委巡察问题整改为主线,把“严纪律 守规矩 强执行——作风纪律整顿”贯穿全年,抓好问题整改,严格岗位风险管控。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专题党课、廉政谈话、案例警示等方式,督促领导干部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基础上,通力合作,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优化顶层设计,助力“科产城人”一体化发展

3.强化统筹引领。根据《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scmxtz区经略海洋2026年工作要点》《青岛市scmxtz区2026年“3+2”现代海洋产业高质量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系统谋划全区海洋发展工作。月度统计核实企业营收情况,分析研判海洋经济指标趋势,优化调整涉海规上企业名录库,力争全区涉海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突破245家,全年海洋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以上,海洋经济相关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4.推动项目招引和建设。强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依托女岛独特资源和海洋新能源等产业优势,争取海洋领域全年引进涉海项目15个以上。持续推进36个市级海洋重点项目(含准备类),服务保障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汉缆电缆直流试验车间等项目开工建设,推动中电建青岛scmxtz海上光伏、万成锚链海工装备大型结构件等23个项目加快建设,力争项目总数、年度完成投资额等指标居全市前列。

5.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服务保障海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发展,推动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海上综合试验场一期、海洋一所科考船岸基保障基地等项目加快建设。深入落实“1+5+4”(突出蓝谷“一核”引领作用,集聚海洋装备、海洋渔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能源、海洋信息5大现代海洋产业人才,实施平台载体建设、海洋人才引育、成果转化落地、环境优化提升4大专项行动)海洋人才集聚行动计划,支持企业申报省蓝色人才、青岛现代海洋英才等人才工程,构建梯次海洋人才队伍。

6.优化涉企服务。深化“i企”海洋会客厅品牌建设,推出“i企服务一封信”政企互通模式,围绕政策解读、项目服务、人才服务,搭建“政银企研”对话交流新平台,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政策申报、项目落地等问题。走访重点涉海企业,协调解决技术革新瓶颈、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组织企业申报省海洋服务业重点项目及新增贷款贴息等政策,加速释放海洋政策红利。

三、聚焦渔业生产绿色发展,助推传统渔业转型升级

7.推动水产种业创新发展。发挥刺参、对虾等优质品种繁育优势,扶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发展,改善种质保存、选育设施。积极推广“参优一号”海参、“黄海六号”对虾等优质苗种,提高养殖主体养殖效益。发挥中国海洋大学、省海科院等科研院所的科研与技术优势,助力蓝色种业产业园发展。

8.拓展深远海养殖空间。积极推动国信和逸益达2处国家级海洋牧场发展,融合培育海洋牧场新业态,打造渔能融合、渔旅融合等发展新模式。服务国信系列养殖工船开展大黄鱼、三文鱼等养殖生产,推动养殖工船与养殖系统迭代升级,支持“国信1号、2-1、2-2”“三船联动”产业化运营。探索实施重力式网箱“南鱼北养”模式,提升养殖容量,丰富市民“菜篮子”。

9.加快传统渔业转型升级。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涵养渔业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实施青岛市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争创市级“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举办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进行海参、虾蟹、贝类等水产品养殖技术指导,强化养殖主体的健康养殖、绿色发展意识。宣传推广海参、牡蛎等水产养殖特色保险,探索开展虾蟹养殖高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为渔业养殖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四、强化资源管护,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10.统筹海洋资源开发和保护。优化项目用海服务保障,聚焦海上光伏、海上风电等海洋新能源产业,做好华电、华能、中电建海上光伏(二期)等项目用海服务保障,助力华能、华电等项目落地开工。编制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依法依规对190个用岛活动开展分类处置。

11.守牢海洋生态安全底线。推动鳌山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进行岸线整治修复,建设生态化护岸,修复海藻场、牡蛎礁以及沙滩等。推进自然岸线修复认定,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自然岸线行为。落实浒苔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开展巡航监测,布设2万米浒苔拦截网,降低浒苔到岸率。巩固互花米草治理成效,对互花米草复生扩散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新增及时清理。防范化解海洋灾害风险,组织相关部门、镇街对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进行会商研判和预警处置。

五、抓好渔业安全生产,提升海上安全保障能力

12.提高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组织开展2026年复工复产“开工第一课”,定期举办安全常识、应急处置等培训活动,强化船东船长、渔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渔船三级包保责任制,完善“一船一册”“一人一档”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及时传递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提醒船东船长组织作业船只及时回港避险。加大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力度,支持建造新材料渔船,提升渔船安全生产防范能力。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及登记制度,检查北斗三代、AIS等通导终端设备运行情况,监控海上作业渔船动态,防患于未然,杜绝渔船带病出海。利用渔港智慧化监管系统,加强渔船源头管控,提升“以港管船”技防水平。

13.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对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开展安全巡查,做好生产秩序维护,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开展渔船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船长、船东履行自查自检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开展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等证书证件的审查活动,把好渔船检验关,重点检查通导、消防和救生设备的适用情况,守好渔民安全最后一道防线。加强海洋牧场企业及水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14.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适时组织开展海上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渔业防台风应急演练,提升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筑牢海上救援防线,强化值班值守,熟练应急处置流程和救援装备操作,及时应对海上突发情况。

六、坚持依法治海,强化海洋综合执法监管

15.加强海域海岛执法巡查。落实“旬巡查、旬报告”制度,采取“禁养区定期巡查、限养区和养殖区日常巡查”的方式,加强海域海岛巡查力度,对超范围用海、违法占海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打击。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政策,积极抓好海洋督察、环保督察整改。持续开展海洋渔业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加强与公安、海警等部门配合,打击海洋渔业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16.加大渔业执法监管力度。坚持“查违规必查安全”,严查船员缺配、跨区域作业、超抗风等级作业、违规载客和出海垂钓等行为。开展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违规捕捞行为。发挥“四海一家”协同联动机制的震慑作用,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行动。加大内陆水域巡查力度,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繁育经营利用,全面保护渔业和水生生物资源。开展海洋渔业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广应用“鲁执法”平台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渔业养殖用水排放前检测,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水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使用禁停用药、人用药、原料药、农药和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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