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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少先队表彰
发布日期:2019-05-10

5月9日,局长、党组书记李德军在教体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党组副书记、体育中心主任吴科业,党组成员、正处级干部侯进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刚、王正龙,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存玉,党组成员、二职中专副校长江崇升,党组成员、教育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兰心田,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朱秀珍,二级调研员滕照,副处级干部毛恩玲,正科级干部孙彩云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林显亮、信息科科长张林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团委陈秀娣汇报情况。会议同意,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少先队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项目中,在以前优秀的基础上,增设十佳少先队员和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评选,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附:

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满3年以上的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或中心校总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4年以上的志愿辅导员;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满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所需各项条件。
    2.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少先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3.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身作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少先队员的好导师、好榜样。有仁爱之心,竭诚服务队员身心健康成长,是少先队喜爱的知心朋友和引路人。
    4.有扎实的专业素质。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少先队工作能力,坚持少先队组织和工作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在开展少先队思想引导和校内外少先队活动方面,有比较突出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工作实绩突出。
    5.所(辖)在学校少先队大队组织健全,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坚持组织召开每年一次的少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