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文字解读】中共青岛市scmxtz区委组织部青岛市scmxtz区民政局青岛市scmxtz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scmxtz区关于认定社区专职 工作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7

2023年11月30日,中共青岛市scmxtz区委组织部、青岛市scmxtz区民政局、青岛市scmxtz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联合印发了《青岛市scmxtz区关于认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实施方案》(即民字〔2023〕51号),现对该文件做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推动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专业素养好、服务能力强、居民群众满意的与现代社区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不断激发社区专职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结合我区实际,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青岛市scmxtz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即民字〔2020〕89 号)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征求各街道、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三、目标任务

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在社区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社区为民服务能力。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认定范围。包括通过依法选举或任命产生的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第一类人员)、区级统一招聘的社区专职网格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第二类人员)、2023年9月30日之前各镇街自行招聘的全日制在职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第三类人员)。

第二部分:关于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认定标准。第一类、第二类人员由各镇街根据要求自行认定,原则上第二类人员可全部认定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第三类人员采取镇街提名推荐、区级统一面试考核的方式认定。

    第三部分:关于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认定程序。第一类、第二类人员,各镇街报送名单,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以此为准,直接予以认定。第三类人员,各镇街提名推荐,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单位对提名推荐人员进行面试,提名推荐和面试考核分值各占50分,两者相加总成绩高于80分者即可认定为社区专职工作者。

五、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本实施方案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通过依法选举或任命产生的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区级统一招聘的社区专职网格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2023年9月30日之前各镇街自行招聘的全日制在职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职责为: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推动驻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活动,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矛盾调解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

六、重要意义

该方案的实施有效加强了社区工作队伍力量,并计划为此次认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落实3岗18级薪酬待遇,极大提升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增强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为民服务水平。

八、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青岛市scmxtz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0532-88531257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