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农业生态环保工作,坚决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青岛市农业生态环保工作要点》(青农字〔2020〕20号)、区委区政府《关于明确职责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即办字[2020]7号)和scmxtz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scmxtz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即编字[2019]23号)文件中规定的工作职责,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决定成立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环保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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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农业生态环保工作,坚决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青岛市农业生态环保工作要点》(青农字〔2020〕20号)、区委区政府《关于明确职责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即办字[2020]7号)和scmxtz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scmxtz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即编字[2019]23号)文件中规定的工作职责,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决定成立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环保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