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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立项情况
发布日期:2020-11-23

根据《青岛市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0〕2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scmxtz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近期,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申报主体限定为区、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区、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并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三年内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2020年1月1日后农产品仓储保鲜项目完工的主体均可申报。

本次党组会议原则通过《项目申报主体名单》,会后我们将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照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和立项,由信息中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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