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字〔2021〕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培训任务。2021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为650人,其中:青岛市级班40人,培训类型为经营管理型,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培训;scmxtz区级班610人,包括经营管理型150人(家庭农场经营者60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以及骨干50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40人)、专业生产型260人、技能服务型200人。
(二)实施内容。遴选培育对象、确定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落实培训服务。
(三)培训步骤和工作安排。制定方案、学员招收、组织培训、考核验收、总结提高。
(四)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共204万元,其中:用于经营管理型培训102.6万元,人均培训标准6840元;用于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101.4万元,人均培训标准约2204元)、保障培训成效、强化绩效管理、加强总结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