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做好农业灾害防范、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农田洪涝灾害和干旱对农业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灾害防御应对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scmxtz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青岛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市农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市scmxtz区防汛(台风)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农田洪涝灾害主要指因降雨量过于集中而产生大量的积水和径流排水不及时,致使田地渍水、农作物受淹而造成的灾害;本预案所称的干旱主要指作物生长过程中因供水不足而阻碍作物正常生长所发生的水量供需不平衡的现象;本预案所称的农业防汛抗旱指农业农村部门为防范农田洪涝和农作物干旱危害、减少农业生产损失、恢复农业、种植业生产能力所采取的行动。
2.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立足预防,主动防范;科学调度,保障安全;果断处置,全力抢险。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区农业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农业生产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管理科。
农业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组织调配防汛抗旱急用的农业机械;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节水技术工作,做好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以及畜牧、病虫害防疫防治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4.信息报送
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灾害发生后,由相关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预警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4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本预案详细规定了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响应条件和响应行动。
四、应急保障
处置农业防汛抗旱应急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积极向区财政申请专项救灾资金。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加强农业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
五、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scmxtz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管理科0532-855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