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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青岛市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5

一、关于《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实施办法》。

二、关于《实施办法》出台的目的

《实施办法》是对近年来我市优抚工作的一次系统总结,其目的是通过建立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制度,形成走访慰问帮扶工作常态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工作服务质量,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和帮扶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关于《实施办法》出台的主要意义

在全市建立优抚对象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制度,一是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优抚对象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的重要举措;二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实现强军目标的客观需要;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现实要求。

四、关于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的范围

《实施办法》中的优抚对象是指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和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五、关于优抚对象走访慰问的工作原则

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坚持精神慰问为主,物质慰问为辅,坚持重点慰问与普通慰问相结合,实现常态化、标准化、精准化,体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形式上尊崇。

六、关于优抚对象走访慰问的主要内容

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二是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点成就和历史经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优良传统和特有政治优势;三是宣传优抚工作政策,掌握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四是了解掌握实际生活情况,听取意见要求,解答提出的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七、关于优抚对象走访慰问的形式

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形式分常态化联系走访慰问、普遍走访慰问、新审批人员走访慰问、特殊情况重点走访慰问、重要纪念日走访慰问和立功受奖走访慰问等6类,参与走访慰问的单位和人员可采取电话视频联系、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新审批优抚对象走访、社会力量走访等形式。

八、关于参与走访慰问的单位和人员

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实行分级负责,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市级领导、市局领导走访慰问优抚对象代表,配合做好省级领导、省厅领导走访慰问相关工作;各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并由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组织实施。在重大节日、纪念日邀请党政军领导带队走访慰问。


咨询部门:scmxtz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

咨询电话:0532--8852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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