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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青岛市scmxtz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报送2025年度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一)在我区所属医药行业中从事医药(不含兽药)生产、科研、设计、经营、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审评、监测评价、技术转化运营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医药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中)药士、(中)药师职称。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审职称。

二、申报评审政策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青岛市scmxtz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青岛市scmxtz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以及《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执行。

三、申报方式

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的申报程序。

企业单位若无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则用人单位直接与评委会建立路径。

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可通过人事代理机构呈报。

自由职业者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由其所在村委会街道社区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网上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

2、基本信息: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申报信息: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报单位”应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4、学历学位信息:应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填写学信网学历验证码,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证书查询页面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5、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应按实际获得职称、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并上传现职称证书等。“获得现职称时间”按照鲁人社规[2021]1号文件执行,即:2021年5月1日前评审取得的职称,从公布时间起算;2021年5月1日后评审取得的职称,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的职称,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现专业技术职称第一次受聘时间,“年限”填写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

6、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继续教育学时学分:须提供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2/3),由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和审验。“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8、工作经历:应与人事档案记录一致,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职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应根据“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其他”对应填写相关信息,建议每类填写不超过3项。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获奖”应上传获奖证书、公布文件等;“课题”应上传课题、项目公布文件或申报书、结题结项批复或验收证书等;“专利”应上传专利证书、专利内容、推广应用证明等;“论文”应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对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英文论文,需上传论文检索证明;“著作”需上传封面、图书在版编目、作者(编委)信息、目录页等。“时间”填写证书或相关文件的落款时间,报刊、著作等的出版时间。“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格式填写,独立完成人填写1/1,以此类推。

10、上传其他附件:应上传《“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报告、推荐排序情况说明(超过2人申报的单位提供)、业务工作总结等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A3纸型,须为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需要个人或单位填写意见、签名、盖章的内容要完整,单位推荐意见应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按要求签名、盖章,确保没有空项、缺项。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

2、《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人员顺序应与单位推荐排序一致。

3、根据材料审核需要,评委办事机构必要时将调取申报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材料审核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单位对所有申报人进行推荐排序,并将公示情况报告、推荐排序情况说明报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要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1、网上申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下午5点截止,逾期不予受理。2、纸质材料应于评委会审核通过后3日内送达。材料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scmxtz区鹤山路156301房间,电话0532-87567829)。

报送要求1、各呈报单位应与青岛市scmxtz区药品技术职务资格级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下级单位要依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申报路径。2、申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各项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进行材料修改、报送纸质材料等情形,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不再受理材料的更换、补充及修改等事宜。3、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次100元。报送《评审表》时现场扫描青岛市非税收入系统生成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实现网上缴费。评审通过与否均退回评审

七、评审结果

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scmxtz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公示//www.scmxtz.com/zwgk/bmxxgk/scjg/zdgk/gggs/index_2.shtml)进行公示。对公布取得资格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评审通过人员的电子证书,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个人账户后,在左上方隐藏菜单点击“职称评审申报-下载证书”自行下载打印。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全市通报,提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九、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职称政策及《青岛市scmxtz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青岛市scmxtz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关于报送2025年度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docx

附件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x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青岛市scmxtz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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