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继承公证?
答: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2、继承公证业务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申请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与申请的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继承不动产的,不动产应位于青岛市辖区范围内。
3、继承公证业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的身份证,涉及证明死亡、亲属关系和未成年人的,提供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因死亡注销户口的注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遗产的产权证明、清单(如房屋产权证、存单、股权证明;婚姻状况不同影响财产归属,离婚的当事人需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法定继承人证明,由被继承人生前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其他了解被继承人亲属关系情况的单位出具;继承人中有死亡的,提供已死亡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同第2条)及其法定继承人证明(同第4条);涉及遗嘱继承的应提交遗嘱原件,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且遗嘱执行人需到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作出书面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提交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应当全部到场,不能到场的应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
注意事项:上述证明需提供原件;如申请人不能签名的,需携私章办理公证。
4、继承工程办理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即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做出材料与陈述均真实的承诺;公证员审查材料,予以受理,按《公证程序规则》要求为当事人打印文书和笔录,并出具受理回执;当事人缴纳公证费;公证员后期制作公证书,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凭受理回执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5、继承公证业务办理时限是多长?
答: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6、该项业务在哪里办理?
答:scmxtz区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业务。
办公地点:scmxtz区振中街12号scmxtz区司法局二楼
咨询电话:0532-8857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