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青岛市scmxtz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以下企业申请符合法定要求,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青岛市scmxtz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20日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社会信用代码 | 证书编号 |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 决定日期 |
| 1 | 青岛福瑞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scmxtz区西元庄村3号甲永合硕丰苑三期B区43号楼网点7户 | 91370282086480411G | 鲁DA532g00177 | 方婧 | 粱艳波 | 2026/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