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区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乡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中心城区汽车城片区控规QCXC-ZH03-01管理单元局部地块调整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调整类别:地块调整
2、地块名称:scmxtz中心城区汽车城片区控规QCXC-ZH03-01管理单元局部地块调整
3、具体位置:本次控规局部调整范围西至烟青路,东至营流路,南至青兰一级路,北至规划营普路,总用地面积约195.79公顷,调整涉及ZH03-0113、ZH03-0120、ZH03-0124、ZH03-0127、ZH03-0128、ZH03-0129、ZH03-0131、ZH03-0133、ZH03-0145等地块。
4、公示阶段:批前公示
二、公示方式:规划局政务网站
三、公示时间: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9日
四、反馈方式:邮箱 ghj88553010@163.com
咨询电话:8855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