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中心城区汽车城片区控规QCXC-CS02-01、QCXC-CX04-01、 QCXC-CX04-02管理单元局部地块调整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调整类别:地块调整
2、地块名称:汽车城片区控规QCXC-CS02-01、QCXC-CX04-01、 QCXC-CX04-02管理单元局部地块调整
3、具体位置:孔雀河三路以南,青兰一级路以北,泰山二路以西,规划十九路以东区域;明水支路以南,龙门路以北,明水一路以西,明水二路以东区域;解放大道以南,大众一路以北,秀水二路以西,烟青一级路以东等区域。
4、公示阶段:批前公示
二、公示方式:规划局政务网站
三、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0月29日
四、反馈方式:邮箱 ghj88553010@163.com
咨询电话:8855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