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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宏鑫泰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12”一般其他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2-07-27

青岛宏鑫泰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12”一般其他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1年12月24日,scmxtz区政府对《scmxtz区青岛宏鑫泰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12”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青安〔2021〕36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2年6月21日牵头组织成立了青岛宏鑫泰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12”一般其他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6月21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移风店镇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区总工会组成了评估组。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梳理出8个方面的内容作为评估清单。评估组向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问责情况。

1.赵某某,原移风店镇副镇长,已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刘某某,原移风店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已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对其给予记大过处分。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22年1月,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九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卢某某给予罚款人民币28044元整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收缴。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2022年1月,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青岛宏鑫泰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给予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有关部门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发生后,移风店镇人民政府已向scmxtz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青岛宏鑫泰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吸取事故教训,采取了下列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建立健全该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分别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包装车间、配料车间、混料车间等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保证安全生产。

2.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查处奖励制度》、《挤出机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职工重视安全工作。

4.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形成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针对发现的隐患内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形成闭环管理。

(二)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移风店镇人民政府将全面深刻吸取本次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继续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规定,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高站位谋划部署落实。事故发生后,移风店镇迅速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分析了事故原因和教训,并举一反三,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辖区企业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再梳理,针对企业类别,按照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加油站、化工等行业类别,分门别类对134家企业制定专项检查计划,确保辖区企业检查全覆盖。

2.全面提升专业化工作水平。建立落实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一是集中统一学。每月对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建立“周打卡、月考评”的学习制度,目前以组织集中学习12次,开展工作人员考评3次。二是跟着专家学。邀请行业专家对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实地学习纺织类、化工类、木材类、液氨类、使用气瓶类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同步学习强化用电、消防等共性安全隐患排查技巧,不断工作人员隐患排查专业化水平。

3.严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执法活动要求和“防风险、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要求,结合《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要求,由领导干部定期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截至目前移风店镇班子成员共检查企业63家,检查隐患问题132条,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聘请安全专家对一般工贸、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使用气瓶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累计检查企业142家次,发现问题隐患623处,已整改623处;日常巡查企业64家次,发现隐患157处,已整改157处。

4.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结合“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全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微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有关知识,累计组织集中观看专题警示片3次,悬挂宣传横幅60余副,微信群推送事故警示片50余部。

5.从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重新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照企业安全诊断检查表,逐项梳理查找问题,严格做到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操作、事故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切实把安全隐患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部门均已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责任单位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青岛宏鑫泰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12”一般其他伤害事故整改

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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