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scmxtz区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处理联动保障机制》
2020年9月2日,scmxt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办公室关于印发<scmxtz区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处理联动保障机制>》的通知》(即政办发[2020]37号),以下简称《机制》),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海关总署《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管理的公告》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处理工作,助推青岛东方鼎信国际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建设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促进区域消费升级,增强外向型经济发展新动力,制定该《细则》。
二、目标任务
建立多部门联动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处理流程,采取即时处理的方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确保我区进口肉类指定口岸规范高效、安全卫生运行,有效防范国外动物疫病疫情传入,保障口岸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流程
(一)海关部门检出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并需要做销毁或退运的,由海关部门监督进口商作销毁或退运处理;必要时,海关部门告知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协调有关部门给予配合。
(二)对需作退运处理的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海关部门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凭《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办理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的退运手续。对应退未退的,由海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系贸易等原因无法实施退运的,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销毁处理。
(三)对需作销毁处理的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依据海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由无害化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按要求销毁处理。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依据职责加强对无害化处理单位的监管。对应销未销的,由海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处理费用
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处理所需要费用由进口商负责。
五、涉及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肉类产品,作退运或者销毁处理。
1.未获注册生产企业生产的进口肉类产品的;
2.无有效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
3.无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相关证书的;
4.未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
5.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
6.被输出国家(地区)通报召回的;
7.货证不符的;
8.无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示的,内外包装未按规定标注信息的,标明信息不全或不一致的,内外包装标注非人类使用信息的,内外包装污损的,内外包装为有毒有害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