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文字解读】《scmxtz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17

 

解读《scmxtz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scmxtz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0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0〕81号),持续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二、《scmxtz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

答:在线上线下服务大厅、中心、站点、窗口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三、《scmxtz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有哪些创新措施?

答:一是做到每个办事的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好评长项继续加强,差评弱项得到整改,促进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二是政府部门通过“监督查评”能及时了解政策知悉度、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等情况。通过适时抽取参与评价的评价主体,开展回访调查,评估结果可作为改进政务服务的重要依据。

三是各部门将根据评价主体评价满意度,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奖惩,并作为年终政务服务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评价主体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是有利于各政务服务机构跟踪、分析政务服务评价情况,将“好差评”反映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价主体反映强烈、“差评”集中的问题,能及时调查,采取措施,督促限期整改,推动问题解决。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