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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关于印发scmxtz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8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和《青岛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出台了《青岛市scmxtz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3年,建成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阶段性目标:一是2020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2020年11月底前,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三是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实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四是2021年11月底前,实现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有效衔接。五是2022年6月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管理

  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二)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设立规范化政务公开专区,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

  (四)打造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工作

  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推行“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政府信息精准推送等,打造我区基层政务公开特色亮点。

  四、其他事项

  《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示范点创建、加强督促落实四方面保障措施,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建立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队伍;加强示范创建,形成带动引领;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加大督查通报力度等,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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