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和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和优米有没有app的工作要求,贯彻青岛市委、市政府“项目落地年”的决策部署,依据2020年5月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批提速增效、实现审批事项限时办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建设工程项目“拿地即开工”,拟定《关于在建设项目中实施“图证分离”工程规划许可的意见》(下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图证分离”许可方式是指建设单位申请先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许可方式。建设单位取得相关土地证明文件后,既可按常规程序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也可根据需求申请“图证分离”规划许可方式。
对于申请“图证分离”规划许可方式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能够承诺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含地上、地下)等主要许可内容保持不变且规划方案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项目用地开发建设条件要求的情况下,自然资源部门先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告,并推送审批局、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规划方案技术审查工作应在开工前办理完毕,核发的规划许可证与批准的规划图纸合并使用,方可作为建筑主体开工建设等事项的依据。
三、实施范围
先期纳入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体育项目、社会福利项目、工业物流仓储项目、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后期根据实施情况及我区开发建设要求,在全区建设项目中适时推开。
四、特色亮点和新旧差异
按照常规程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在完成规划方案技术审核工作后取得盖章的规划图纸才能核发。《意见》实施以后,建设项目可在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先核发规划许可证,规划方案技术审核工作与后期施工相关准备手续同步办理,由原先的串联审批模式变为并联审批模式,能够更有效的压缩审批时间,助推项目早日开工、落地。
五、解释部门
《意见》由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解释,咨询电话0532-5855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