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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同志解读】scmxtz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薛文谦解读《scmxtz区2023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29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68号)及区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有效控制全区民用散煤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scmxtz区发展改革局联合五部门牵头起草了《scmxtz区2023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理解《方案》要求,现解读如下。

《方案》共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保障措施”三大部分,从“建立清洁煤炭采购、生产加工与物流配送体系;建立镇级民用散煤清洁化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全区煤炭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管工作体系”等三个方面,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推动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体要求。在未集中供热、供气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

二、主要任务1.明确居民购买清洁煤炭补贴标准为500元/吨,每户最高限量为2吨/年。2.确定全区推广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供应主渠道企业。3.建立营销网络和销售体系。4.开展清洁煤炭宣传,提高居民购买意愿。5.居民申请购买,镇(街)协调中标企业统一配送到户。6.加强煤炭市场监管,提高民用散煤质量标准。

三、保障措施1.建立协调机制。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统一调度,区相关部门、镇街落实职责任务。2.落实辖区责任。各镇街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职责分工,分解细化目标,做好本辖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3.加强督导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用煤知识普及,提高群众对清洁煤炭的认可度和安全使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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