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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scmxtz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0100201914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1-04
发文字号 即政办发〔2019〕68号 发布日期 2019-11-05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19〕68号
生效日期 2019-11-04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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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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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11-05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办发〔201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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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无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6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米优app下载安装官方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scmxtz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保障。为加快推动scmxtz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升级,依据国务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经办规程及《关于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scmxtz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使城乡居民参保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的征缴方式,充分发挥区政府组织领导、部署协调、配置公共资源的优势,调动各方积极性,努力构建政府主导推动、部门各负其责、参保人应保尽保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组织体系。

坚持协同共享。依托信息化平台,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统一城乡居民缴费数据标准和口径,有序推动居民缴费数据互联共享。

坚持便民高效。立足城乡居民参保人需求,增强服务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分类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居民缴费体验,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及时、准确、便捷缴费。

坚持风险防范。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下大气力解决好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缴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和风险防控责任落实。

二、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征缴服务组织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通过各方协同共治,从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村居(高校)属地代办和部门分工联办两个方面落地,确保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属地化、缴费方式稳定化、覆盖范围扩大化。根据青岛市税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四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联合发布委托村居(高校)等相关单位代收(代办,下同)公告,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和完善联席会议、部门协作等制度建设,制定监督考核办法,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开展。建立便捷的沟通联系渠道和迅速的问题处理反馈机制,制定联合应急预案,确保参保人顺利缴费,及时享受待遇。

(二)全面理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部门管理职能

1.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在征缴服务工作中,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业务咨询等工作;协同税务部门开展代办员征缴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社中心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各镇街、村居(高校)开展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将养老保险的核定信息推送至税务机关。

税务部门协同人社、医保部门做好征收宣传、缴费咨询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信息关联、费款征收等工作;负责委托代收费款的核对和申报入库工作;负责回传人社、医保等部门征收信息;按照职责开具相应缴费凭证和证明,并提供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查询业务;负责开展代办员征缴业务培训;持续优化服务,拓展多元化缴费渠道,提高征缴效率。

财政部门负责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各镇街、社保中心、村居(高校)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征缴政策的宣传;各镇街、社保中心、村居(高校)负责办理居民、学生(含外籍且有我区学籍)的参保登记、变更注销、材料审核、信息录入、信息确认和信息维护等工作;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展代收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征集信息的核定,并将医疗保险核定信息、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推送税务机关;负责参保人信息公示,接受监督。

2.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相关协同部门各司其职,强化配合,认真履行协作义务,确保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共同推动工作落实。税务、人社、医保部门要相互配合,分别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扩面与缴费工作,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宣讲社保政策,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全区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

(三)全力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互联共通

按照稳妥推进、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征缴服务工作实际情况,持续完善税务、人社、医保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参保登记、缴费金额及有关征收明细等数据信息的传递共享;税务、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在采集征缴数据基础上,全面核算统计好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扎实做好收入对账工作。

(四)持续优化缴费服务,着力提升征缴服务质量

1.提供多元化缴费服务。从参保人实际需求出发,税务部门主导融合线上线下缴费服务载体,加强与代收银行沟通,优化银行柜台缴费服务,引导参保人办理银行端实时缴费;大力推广自助缴费终端、手机“税税通”等便捷缴费方式,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多元化缴费服务,最大限度便利参保人。

2.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宣传。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应完善窗口设置,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政策及业务培训,做好缴费咨询,提升缴费服务水平。同时,对居民参保人、高校、镇街、社保中心、银行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针对不同受众,灵活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普及“居民社会保险”征缴政策。比如,编印服务指南、明白纸,摆放在税务、社保、银行服务大厅,供参保人参阅;向高校、村居发放社保缴费宣传册;开通社保缴费政策咨询专线;开展代办人员征缴业务培训等。

(五)加强征期运维保障,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税务、人社、医保应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疑难、紧急问题的受理、上报;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各功能测试。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处理,对于本级部门不能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

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充实社保费征收服务力量,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制定好本地化实施方案,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税务、财政、人社、医保、教体、公安、民政、残联、扶贫办、人民银行等部门紧密配合、凝聚共识、同步推进,形成互相支持、协同提升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质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指导调度,做好跟踪问效

成立领导小组及督导小组,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工作项目列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项目,建立指导检查、提醒督办的工作机制。各镇街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内容及责任人,将各项工作压实。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定期沟通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加强工作跟踪问效,跟进过程指导,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落实风险防控,防范负面舆情

加强征缴服务工作全流程监管,建立全过程风险防控机制。各协同部门要加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比对核实,确保数据准确;抓好征缴流程监督,确保征缴规范和资金、信息、系统安全;完善联合应急预案和事后补救措施,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积极协调信访、网信办等部门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件:1.scmxtz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期领导小组名单

        2.scmxtz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期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scmxtz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期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鞠朝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宋宗军  区政府副区长

刘新梅  区财政局局长

孙  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显宏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辛  渤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scmxtz区税务局局长

成  员:宋修强  区民政局局长

        张  新  区残联理事长

        丁雪峰  区扶贫开发办主任

        刘方华  环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洪臣  通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海涛  潮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江爽世  北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俊秀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刁维华  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健  鳌山卫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晓磊  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红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郑向礼  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规划建设局局长

郭  强   大信镇镇长

万玉刚  田横镇党委书记

林映君  金口镇党委副书记

王方江  灵山镇镇长

于  刚  段泊岚镇镇长

李新鹏  移风店镇镇长

曹显成  蓝村镇镇长

孙晓辉  通济新经济区管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辛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三个督导考核小组,负责督导检查考核集中征缴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分别由区税务局、人社局和医保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附件2

 

scmxtz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期

联席会议制度

 

为稳妥有序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征收服务,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项工作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集中征缴期的各项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员单位

召开联席会议是区税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各镇街建立经常性联系的主要形式。

联席会议由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财政局社保一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基金管理科、医保局基金征缴科和各镇街经办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部门分管领导和各镇街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由区税务局牵头主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税务局,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召开形式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向牵头部门提出召开会议的要求,由牵头单位协调其他部门按时参加。遇到特殊紧急事项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可经各联席部门同意随时召开。

三、主要任务

(一)互相通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期的工作进展情况。

(二)沟通解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共同分析、研究集中征缴期的新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提出防范风险、做好征缴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四)研究解决有关协作配合工作中的问题或其他重大专项议题。

四、工作要求

(一)为便于日常工作联系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应确定两名联络员(便于工作补位),以保证及时联系,快速处理日常工作问题。联络员主要职责是:

1.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上传下达。

2.负责本单位交流材料的整理和统计工作。

3.负责向本单位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的传递。

5.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二)各联席单位要按照已签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scmxtz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实施方案》中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本单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的议题,按要求参加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本单位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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