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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scmxtz区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米有没有app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7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scmxtz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米有没有app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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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scmxtz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米有没有app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米有没有app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米有没有app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9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米有没有app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青政办发〔2019〕16号),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加强制度创新、推进流程再造,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米有没有app,助推高效青岛建设攻势,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持续释放活力和动力
(一)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减权、精准放权。
1.做好上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的承接落实。按照省级、市级权力事项下放部署,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及时制定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确保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到位、规范运行。(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12月)
2.推进精准放权。在承接落实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全面分类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分批将基层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事项下放至镇街、功能区实施。(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有关功能区负责;2020年12月)
3.按照国家、省、市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统一部署,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区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清理压减各类变相审批,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并上网运行,实行统一管理、数据同源和动态更新。
1.按上级统一部署完成变相审批集中清理整治。组织各部门集中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重点针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依申请事项,通过自查自纠、检查整改等方式,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压减一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12月)
2.动态管理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提升部门履职尽责水平。(区委编办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7月)
3.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按照市统一部署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规范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础要素和办事指南要素,完善实施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调整。(区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负责;2019年12月)
(三)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贯彻落实国家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1.根据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严禁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2.组织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落实上级实施竞争政策的有关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5月)
3.做好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重点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违反上位法,擅自设置审批事项、审批环节,搞地方或行业保护、增加企业负担等对不同类型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水利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1月)
4.推进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优化、简化、细化现有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开展政府采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完善的政府采购领域相关工作制度认真履行,促进公平竞争。(区财政局负责;2020年5月)
(四)落实国务院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减证后的监管和流程优化工作。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保留和退出目录的产品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加快实现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9月)
(五)落实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资质认可管理工作。
1.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完成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首批试点企业备案相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2.严格落实国家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的改革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资质认可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严格落实上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各项规定,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区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4月)
(六)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
按照青岛市统一部署要求,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依法依规推进改革。(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
(七)再造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
1.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将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内容合并为一次申报、两个环节办理,实行一次登录、一表填报、全量采集,全面实现全程网办。(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局、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3月)
2.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实现刻制印章全程网办。(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其中,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市公安局scmxtz分局负责电子印章推广;2020年7月)
3.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视频培训,确保一线工作人员熟悉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业务政策。(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1月)
(八)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
1.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压缩企业注销时限。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加快业务流转和处理速度,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大幅简化社保、医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医保局、税务局、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4月)
2.贯彻落实省出台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建立与全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便利、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3月)
3.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按照省、市有关部署,探索推进个人债务清理程序,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完善个人破产配套机制建设,探索建立规范、严谨、具有惩罚性的公民信用体系及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区法院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7月)
(九)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全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85个工作日。
1.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贯彻落实《青岛市scmxtz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根据市统一部署,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全面推行“互联网+审批”机制,积极推行网上申报、一链办理。实施全流程网上监管,实现审批数据网上实时共享、审批环节全程跟踪督办及审批时间节点控制,实行“亮灯”管理制度。推行施工图审查、招投标交易、施工许可证核发全过程数字化。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推动“一张蓝图”统筹项目策划生成实施,推进以项目为主导向以规划为统筹的审批模式转变。(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其中,施工图审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竣工测验合一”改革、“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2020年9月)
2.推进环评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名录中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对未纳入名录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无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规划环评范围内的项目,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对评价内容进行简化。(市生态环境局scmxtz分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1月)
3.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同步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对现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两个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进行整合,实施一体审查、一次论证、一同发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2019年12月)
(十)推动“一事全办”改革。通过流程再造和机制优化,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主题式服务模式,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1.探索“一事全办”审批改革。以办成“一整件事”为标准,推行关联事项“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模式。申请人办理关联事项时,只需到一个窗口,填写一套表单,提交一套材料,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一网式”服务,办结后一个窗口出证,完成“一整件事”的审批服务。(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5月)
2.加快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按市统一部署推广应用“一事全办”综合管理平台,对跨部门、跨层级关联事项进行线上流程再造,推动各类业务系统接入综合管理平台,在业务受理、办理、结果反馈等各环节实现综合受理、统一分发、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协同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无缝对接。(区行政审批局、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7月)
(十一)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防止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1.按照市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我区非税收入摸底排查工作,坚决纠正违规征收非税收入的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2.组织对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领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和行业协会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继续收取已取消减免停征的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各部门做好降费政策的传达、落实、督导工作,发现严重违规违法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严肃处理。(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3.严格执行政府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降低海洋产权交易服务等涉企服务收费标准,减轻企业交易成本。放开汽车鉴定费、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费、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费、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和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月)
4.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收费。督促指导辖区各商业银行,严格对照“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清理规范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违规收费行为,减少融资过程中不必要的附加费用。(人民银行scmxtz支行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二、加强事中事后公正监管,努力管出公平和规范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监管规则和标准,抓紧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公正监管。
1.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按照法律规定和“三定”规定确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全覆盖。(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12月)
2.完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按照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行政审批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月)
3.修订完善现有的主要监管规则标准。根据上级制定或修订出台的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行政执法领域严格执行和落实,明确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尽可能消除模糊和兜底条款,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区司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scmxtz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4.对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5.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月)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19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配套制度。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完善和建立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新平台中“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完成平台下发的任务检查和公示录入工作。2020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1.严格执行违法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举报人奖励制度等,提高重点监管效能,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成本。(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危险化学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区市场监管局、应急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1月)
3.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储存、运输中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有关要求,制定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监管措施,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惩戒力度。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协议处理、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区医保局负责;2019年12月)
(十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大力推进信用监管,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让市场主体“守信畅行、失信受限”。
1.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3月)
2.持续推进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在成功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在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予以推广。(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2月)
3.根据上级安排,落实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scmxtz支行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8月)
4.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其产生的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抽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通过数据交换,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7月)
5.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对商标抢注和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六)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1.配合上级“互联网+监管”系统主体功能建设,加强数据维护和支持;配合升级改造现有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职责用好相关工作平台。(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2月)
2.探索创新风险监管模式,推广风险监管智能化平台,实施信息归集、资源共享、流程再造、自动预警,努力实现风险发现更加及时、监管靶向更加精准、监管能力更加高效、监管手段更加智能的目标。(区市场监管局负责;2020年4月)
(十七)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监管中总结发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合理处置,客观对待,推动新业态更好更健康发展,优化新业态发展环境。
1.加快制定出台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2.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规范的新兴行业用语。(区行政审批局负责;2020年2月)
3.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相关政策,加强政府部门与互联网平台数据共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更多平台从业人员参保。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2020年2月)
4.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更好支持新业态发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2月)
三、大力优化政务服务,真正服出便利和品质
(十八)围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目标,健全“一门”“一窗”办理机制,持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办事服务规范,提升精准政务服务供给能力。
1.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式办理”。落实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
2.建立“一门式办理”联动机制。统筹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对短期内无法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在大厅设置收件窗口,提供办事入口服务。对办理场所有特殊要求或量大面广、不适宜在大厅集中办理的,要在大厅设置办事索引。各级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与其他办事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展板、电子屏、服务手册等形式布设办事导引图,提供导引服务,帮助办事群众及时找到准确的办事地点。(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2月)
3.推进“一窗受理”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设置,健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机制,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一次收件、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集中出件,积极探索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模式。(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4.完善窗口办事服务规范。建立健全“窗口无否决权”“好差评”“吐槽找茬”机制以及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制度。优化“一窗式”办件规则,对不属于本部门事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要按照相关办事指南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的全部内容。(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2月)
5.编制政务服务事项“零基础”办事指南。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要求,以“颗粒化”形式编制政务服务事项“零基础”办事指南,消除模糊条款、兜底条款,确保“一次看明白,一次就填对,一次就能收,一次就能批”,让申请人、收件人、审批人三者之间实现“双向一标准”,解决办事指南可操作性不强、群众办事体验不畅等问题。2020年4月底前,梳理、编制“零基础”办事指南样表、模板1000个以上。(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3月)
6.持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上门服务、无偿帮办代办以及双休日服务、午间服务和延时服务等非工作时间政务服务制度,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运转顺畅、符合实际,满足企业和群众不同时段办事需求。不断创新告知承诺制、审管联动、“秒批”、容缺受理、并联办理、联审联办、协同办理等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效能。(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8月)
7.提升精准政务服务能力。完善“店小二”“保姆式”“管家式”“一对一”服务规范。针对不同政务事项、不同办事需求,提供与之相适应和匹配的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个性化解决问题机制,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化、专业化水平。(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5月)
(十九)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完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同城通办”“移动办”“掌上办”,大幅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
1.推广一体化的网上办事应用。配合上级清理整合部门自建办事系统,逐项研究整合方案,实现整合对接。加大对各类网站、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入口的整合力度。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scmxtz站,按市统一部署完善查询咨询、身份认证、网上支付、双向寄递等基础服务功能,打造一体化的网上办事平台,推动部门办事出入口向一体化平台集中,推进事项受理、审查、决定、收费、咨询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5月)
2.推动基层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依托权责清单,对镇(街道)原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梳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可在村(社区)办理、帮办代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此基础上,以满足办好“群众眼中一件事”为原则,按照最小“颗粒化”标准,梳理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乡镇(街道)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村(社区)分厅,开展事项流程定制,完善事项网络运行系统,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区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3.建设一体化自助办事平台。按照市部署要求,完善综合性自助终端功能,优化各部门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整合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社会民生领域应用业务。依托金融机构服务网络,将自助终端延伸到社区,为群众提供“就近办”“零距离”服务,打造全区一体化的自助办事平台。(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4.推广一体化移动办事平台应用。按市统一部署,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指尖办”,推动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6月)
(二十)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推进法院、机构编制、公安、民政等多个部门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连通。力争实现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随到随办的“一网通办”模式。(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5月)
2.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登记资料查询、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补(换)发、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新建房屋转移登记等即时或1小时办结;更正登记、抵押权登记(首次、变更)、符合土地增值税简便计算的存量房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变更)等当日办结;对符合土地增值税简便计算的存量非住宅类房地产买卖,企业间转移登记1小时内办结;实现通过金融远程平台申请的抵押权注销登记的“秒批”。努力达到全区50%以上登记业务“1小时办结”,90%以上“当日办结”的目标。(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3.推动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和联网结算。健全完善异地就医报备方式,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拓宽移动端公共服务渠道,方便参保人掌上操作,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异地就医掌上备案。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覆盖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积极与公安等部门数据共享,精简备案填报信息和材料。(区医保局负责)
4.积极做好与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自主认证、养老保险待遇测算、社保卡应用状态查询等“一站式”功能。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推广电子社保卡应用,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办深度,方便群众办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5.探索建立统一的现代动产担保系统。按照市统一部署,做好现代动产担保系统试点及相关宣传、培训等工作。力争整合各类动产登记和权利担保登记系统,实现企业担保在一个平台上登记,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实施后台监管。(人民银行scmxtz支行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9月)
6.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根据市统一部署要求,加大网上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应用力度,增设执收单位业务系统、网站、手机APP、微信等多种缴费通道,解决缴费渠道单一问题。缴费人可以在线上缴款后自动获取电子票据,实现缴费取票“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2020年,区财政局开展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我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推广运用。(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6月)
(二十一)持续推动减证便民,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要求群众提供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1.建立完善证明事项信息核查行政协助制度,健全对守信的联合激励机制和对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在全区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区司法局牵头,区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6月)
2.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落实《青岛市城市社区服务居民使用社区居委会印章目录清单》有关规定,对社区能够如实掌握的家庭困难、计划生育状况、无职业、居住、政审、社会矫正调查评估等情况,可以使用社区印章,出具相关证明。对身份证丢失、房屋为私房等情况不再出具证明。(区司法局、民政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6月)
(二十二)加强政策供给和传导机制建设,畅通政策传递渠道,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推送和辅导,方便企业和群众掌握利用,搭建政策服务“中央厨房”。
1.建立利企便民政策服务平台。开展各类政策解读和宣传辅导,提高利企便民政策的知晓率和可及性。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共享平台及“青岛政策通”APP和PC 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权威精准、便捷高效、通俗易懂的政策服务。(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9月)
2.组织对政府网站全覆盖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全区政府网站的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政府网站总数的1/4,侧重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从根本上解决网站错链、断链、无效服务等问题,为政策传递提供平台支撑。(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负责;2020年9月)
(二十三)持续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和共享,整合政务服务系统用户体系,通过先进信息技术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为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提供支撑和保障。
1.配合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打通全区各部门、各领域的“信息孤岛”。在实现“网络通”基础上,推动全区各类政务信息和公共数据全量归集共享,实现“数据通”,进而努力实现“业务通”,推动数据资源从基础归集向赋能应用转变,加快形成互联互通、互认共享、业务协同的全区一体化电子政务数据网络体系,推广应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8月)
2.加快政务服务系统用户体系整合。推动实现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用户体系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用户体系对接、整合,推进“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等多种网上身份认证能力融合,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支撑。(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7月)
3.开展政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应用。开展政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应用。配合上级完善人口库、法人库、公共信用数据库、电子证照库等基础数据库。围绕审批办事服务所需材料梳理形成高效青岛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需求清单并组织实施共享。(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行政审批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4.推行行政许可“电子证照”。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施工许可证基础上,推广“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评审、网上审批、网上发证、网上办结”的全程电子化模式。(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7月)
(二十四)大幅压减自来水、电力、燃气、供暖办理时间,提高公用事业单位及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相关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APP办事、移动支付等。
1.研究制定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性措施。(区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5月)
2.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转供电环节电价管理制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回头看”行动,对全区用电量大的转供电单位重点清理,切实降低终端用电成本。(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
3.加快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2019年11月底前,将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总时长缩短至5天,试点实行“提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对低压小微企业,供电企业办理环节压减为2个,平均接电时间不超7个工作日。我区城市规划区低压接入容量扩大至160千伏安、农村扩大至100千伏安,低压小微企业用电由供电企业投资到电能表,实现电力接入“零投资”。2019年12月底前,推广互联网办电渠道,实现多种用电业务“一网通办”、“一证办电”、“一链审批”。2020年底前全面实施配电网可靠性提升工程,年内报装接电不停电接火率达到100%。(区发展改革局、供电公司负责)
4.持续简化气暖报装。对报装环节继续合并、精简,用户参与的环节控制在3个以内。加快流转、减少审批层级,将用气、用热报装环节压减至用户申请、制定(确定)方案、开通3个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用气报装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用热报装由23个工作日压缩到12个工作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2月)
5.持续简化用水报装。申报材料由4项精简到2项,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后,将申请材料压减至用户申请书1项。供水报装时限从12个工作日减少到3个工作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11月)
(二十五)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1.全面落实《数字青岛发展规划(2019-2022年)》要求。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资源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区发展改革局、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4月)
2.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有序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本土企业跨境融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等试点业务规模。(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区政府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8月)
3.加快推进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业转型升级。(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4月)
4.组织编制《青岛市scmxtz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城市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改造一批便民服务综合体,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设施,为相关服务业发展提供场所。(区住宅发展保障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完成)
5.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中心,推动早期教育服务进村入户。(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9月)
6.试点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研究制定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试点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9月)
7.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养老设施,预控养老设施用地,明确我区未来养老机构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养老事业良性发展。编制完成《青岛市scmxtz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区民政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
8.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护理服务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稽核等机制,加强对护理服务行为和护理费用使用情况监管。(区医保局负责;2020年8月)
(二十六)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力度,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进一步丰富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对接平台,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加大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培训会等方式对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进行宣传,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区科技局牵头,人民银行scmxtz支行负责;2020年3月)
2.实施科技金融特派员计划。配合市开展科技金融特派员计划,争取科技特派员来我区开展企业走访、座谈调研等多种活动,为我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区科技局牵头,人民银行scmxtz支行负责;2020年7月)
(二十七)制定孵化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推动孵化器提升服务能级,打造孵化生态网络“升级版”。
1.拓展孵化平台网络。研究出台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管理。引进高端服务机构和平台型企业,建设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基地。依托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投资机构等在细分产业领域建设专业孵化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探讨建设海外离岸孵化基地和省外异地孵化器,逐步形成“外地预孵化-本地加速孵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区科技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5月)
2.用活科技创新券。配合上级开展科技创新券工作,引导我区中小微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引导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开放资源,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支撑。(区科技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7月)
(二十八)大力推动社会管理领域“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简化优化社会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改善社会服务。
1.优化外国人来华相关服务。协助上级做好我区外国来华人员工作许可证办理工作,为在即港澳居民、华侨持用出入境证件办理金融、教育、医疗等社会事务提供便利。加快落实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配备身份认证读卡设备等工作。(市公安局scmxtz分局、区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7月)
2.根据上级招考机构工作部署,依托省、市两级自学考试服务平台,为自学考试考生提供相关服务。(区教育体育局负责;2020年8月)
3.推动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属性,积极落实市民办学校分类审批登记管理办法。依托市民办学校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民办学校监管,降低民办学校资金使用风险,确保民办学校、受教育者等各方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服务,推动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9月)
4.简化公民出入境证件办理流程。缩短办证时限,最大限度为境内外人员提供出入境便利。公民办证方面,将复次港澳签注、台湾签注申请的办理时限由原先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外国人办证方面,将“办理外国人普通签证补发”和“补发外国人停留证件”的办证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市公安局scmxtz分局负责;2020年6月)
5.持续优化居住证办理流程。鼓励引导流动人口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实现“零跑腿”。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居住证或补、换领居住证,凡在前期居住登记或首领居住证时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只要居住地址未变化,均可直接办理。对有证据证明已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满半年或预居住半年以上的,均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对流动人口较多的公安派出所,配备相应制证设备,实行当场制发居住证。实现居住证“网上办”“马上办”“免费办”。(市公安局scmxtz分局负责;2019年12月)
6.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化行动。探索开展“政策找人”服务,在一次性创业补贴等领域,依托大数据技术,主动比对分析符合条件的群体,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入企入户、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主动推送。在此基础上,实施部分政策“零申报”服务,符合条件享受政策的服务对象不需申报,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服务对象银行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2020年6月)
7.建立社保养老待遇大数据“静默认证”体系平台。通过获取公安、民政、医疗、残联、交通等部门数据,经过大数据平台汇总计算后确认待遇领取人员的待遇领取资格。对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正常发放待遇;对临近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提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提醒其及时进行认证;对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予以暂缓发放待遇,实现待遇领取资格“零打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2020年6月)
8.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理流程。以“档智享”系统为依托,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减少档案流转,实现“全区一个前台、全区一个后台”的通办目标。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实现库存档案电子化管理,推动档案资源共享。(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3月)
(二十九)大力推进民生保障领域“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推出更多“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事项,推动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让更多群众分享优质公共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民生需求。
1.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逐步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医疗机构便民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预约挂号系统,通过电脑、手机、医院自助设备等渠道,完善预约挂号、检验检查结果网上查询等应用。2019年12月底前,力争实现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两所区级重点医疗机构提供预约挂号、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2020年3月)
2.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构建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远程会诊网络,实现区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引导具备条件的三级医院举办互联网医院,逐步扩大互联网医院覆盖面。用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院的诊疗服务加强监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2020年5月)
3.在医保定点社区医疗机构中设立医保工作站。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医保定点社区医疗机构设立医保工作站,提供医保服务大厅所有医保经办业务,让参保人可享受“家门口的医保服务”。(区医保局负责;2019年12月)
4.实现医保业务掌上办。依托“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提供医保政策推送、办事进度通知和个人医保业务办理等公共服务。(区医保局负责;2020年5月)
5.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试点。在蓝村镇、移风店镇、田横镇等3处镇街进行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试点。经区政府授权,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权由区民政部门委托下放到试点镇街实施,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区民政局负责;2020年5月)
6.依法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工作。取消养老机构行政许可,依法分类做好登记后,实行养老机构即时备案。简化备案手续,在养老机构备案材料齐全时,即收即办,备案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民政部门在收到备案书后,实地核查备案信息是否符合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抄告相关责任部门。(区民政局负责;2019年12月)
四、强化责任担当,切实优米有没有app
(三十)全面落实青岛市优米有没有app规定,开展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制定优米有没有app攻坚方案,破解一批营商环境痛点难点。
1.围绕开办企业、建筑项目报建、不动产登记、用水报装、用气报装、用电报装、获得信贷、纳税、跨境贸易等优米有没有app重点领域,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制定出台优米有没有app攻坚方案,分类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7月)
2.聚焦我区营商环境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梳理分析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有针对性的制定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制定年度优米有没有app重点任务。(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2月)
3.清理影响优米有没有app的各类文件规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滞后于“放管服”改革、不符合改革要求、不利于优米有没有app、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开展集中清理,进行相应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9月完成)
(三十一)做好优米有没有app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米有没有app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文件印发的京沪两地在优米有没有app方面典型经验做法,认真分析研究,按照复制推广和学习借鉴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做好衔接结合,推动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落实。(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4月)
(三十二)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社会评价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力提升。
1.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对接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配合做好评价工作,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8月)
2.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平台。建立事项、渠道、部门全覆盖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制定管理办法,搭建评价系统平台,规范评价结果运用,倒逼政府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米有没有app各项决策部署,学深圳、赶深圳,全面对标先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群众办事的各种障碍、梗阻,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部署、顶格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改革任务,完善落实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如期完成。
2.强化监督问效,完善考评机制。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米有没有app重点任务总台账,加强督导调度,定期通报情况,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加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延误改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加强政务监督,注重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监督主体配合,增强协同监督成效,提升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3.注重示范引领,发挥带动作用。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试点,加强业务指导,培树改革典型,总结经验做法。要注重推广试点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以点带面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级各部门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及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