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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大信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信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3700202307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大信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3-16
发文字号 即信办发〔2023〕37号 发布日期 2023-03-16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信办发〔2023〕37号
生效日期 2023-03-20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大信街道办事处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无
索引号 37021503700202307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大信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3-16
发文字号 即信办发〔2023〕37号
发布日期 2023-03-16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信办发〔2023〕37号
生效日期 2023-03-20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大信街道办事处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无

青岛市scmxtz区大信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

即信办发〔2023〕37号


各有关科室、社区:

为进一步推动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等制度,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架构

(一)督查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科室,接收方式包括政府网站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

(二)督查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牵头办理科室,统筹协调本单位该项工作开展,负责做好办理流程、答复文本的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杜绝只看不审、只报不问等问题。

(三)完善内部办理流程,建立逐级审核机制,告知书答复之前应至少履行“具体办理人-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程序。

二、规范办理流程

(一)接收登记。督查室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于当日在《大信街道——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汇总表》上做好登记。

(二)备案。督查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年度汇总表》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申请审核。督查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要认真审核申请内容,逐项审查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要素。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不完备或存在其他要素欠缺时,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更改、补充。

(四)起草告知书。由督查室根据申请内容征求本单位相关业务科室或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情况起草告知书;或由业务科室起草告知书,督查室进行审查、把关。情况复杂的告知书应征询本单位法律顾问意见。

(五)审签。由督查室填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审查单》,经具体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将审查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告知书、科室协办意见等整套材料一并报送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六)报审。由督查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格式把关。

(七)答复。由督查室将告知书加盖单位印章,在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方式进行答复:要求信函获取的,通过邮政EMS寄送;要求电子邮箱获取的,通过公务邮箱发送。通过网络渠道受理的申请,在根据其选择的获取方式寄(发)送告知书后,同步在金宏网依申请公开系统上进行回复。

(八)归档。回复申请人之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存档材料包括:

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材料;

②补正告知书;

③征求第三方意见书;

④审查单;

⑤责任科室协办意见;

⑥告知书及附件材料;

⑦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等。

三、复议、诉讼备案

各单位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备案制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第一时间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备;同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并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调查、应诉工作。案件审理完毕后,应当将各类材料补充进档案,并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青岛市scmxtz区大信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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