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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秀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马海龙等同志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7

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核,马海龙等同志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请以下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安全总监任职手续,明确专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安全总监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

备注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马海龙

370205********7534

13583271272

15


青岛亚是加食品有限公司

陈振华

370222********2010

13953229536

20



青岛市scmxtz区环秀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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