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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落实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0

一、出台背景

农事活动时节,群众户外活动增加,春耕春种活动增多,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焚烧情况时常发生。青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scmxtz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scmxtz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已相继提出加强春季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禁烧相关工作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目标任务

切实抓好各自辖区内露天禁烧工作,严格杜绝露天焚烧现象,确保不出现一起露天焚烧(特别是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三、责任分工

派出所、边防所、森防中队将加大巡视力度,全天候无死角分组对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焚烧现象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宣传办公室要积极拓展禁烧宣传渠道,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禁烧的浓厚氛围。

各社区书记、社区主任将农作物秸秆禁烧监控分解到每名两委干部和党员及村民代表,做到分片包干、地块到人。

联系人:于黎明

联系方式:0532-855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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