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庄: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以下简称“一次性补贴”)。为做好我镇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青岛市scmxtz区农业农村局、青岛市scmxtz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镇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一次性补贴发放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安全。在夏季生产关键时期,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弥补今年以来农资成本上涨带来的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各镇街(功能区)要充分认识此次补贴发放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让种粮农民真正受益,切实感受到中央对粮食生产的重视和对农民的关心关注。
二、具体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依据。一次性补贴依据为2021年农民实际种粮面积。按照青岛市文件精神,scmxtz区实际种粮面积包括:已核定的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和2021年玉米、大豆、甘薯、水稻、谷子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粮食和林粮间作的,由各村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粮食产量的影响,确定粮食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粮食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种植粮食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4、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粮食,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三)补贴标准。今年我区实际补贴资金为2801.119882万元,结合最终核实的农民实际种粮面积,以区财政实际补贴金额为我区一次性补贴亩均发放标准。
(四)发放流程。2021年玉米、大豆、甘薯、水稻、谷子种植面积的核实程序,参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规定执行,由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由各社区负责统一到村公示)、确定面积、上报相关表格。村级公示责任主体各社区,由社区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粮食种植面积;镇级公示在镇驻地公示所辖各村粮食种植面积,公示期均为7天。要简化流程,实际种粮面积统计完成后,可以在公示的同时,财政部门抓紧录入系统,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个别调整。要注重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
(五)统计时限。各村庄要严格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对种粮面积进行数据准确核实、填报,并于2021年7月27日前将种粮面积核定情况表由社区汇总上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财政所(同时上报电子版),公示期内有反映的问题,各村庄要第一时间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财政所上报,及时调整。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庄要做好补贴发放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健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做好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要规范实际种粮面积核实、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提高补贴发放透明度。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要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好执行分析、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规范数据上报及“一本通”系统录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并上报核定情况表,镇财政所负责对接财政局并及时录入“一本通”系统。
一是上报材料必须完整、规范。所有上报的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和所有表格,都要做到齐全完整,填写规范,盖章齐全,并同时上报电子版。所有材料必须经核实人员和包村人员签字确认,各村汇总上报的材料必须经村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逐一加盖村庄公章。二是要严格按时上报。各社区要督促村庄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全区、全镇工作整体推进。三是切实抓好档案管理。要提前布置,严格要求,从村级、从工作源头开始收集、保存和整理相关档案,并妥善保管,保持面积核定工作档案管理的规范性、连续性。四是做好“一本通”系统内信息录入工作。省财政厅已在系统中新增“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用于本次补贴资金发放,要在公示的同时将补贴信息录入“一本通”系统,并准确提取账号,待公示结束直接发放。
村级需上报材料清单:
(一)青岛市scmxtz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村级)(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电子版)
(二)村级核实情况表公示照片(电子版、远景近景各一张)
(三)青岛市scmxtz区村四职干部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电子版)
附件:
1、青岛市scmxtz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村级)
2、青岛市scmxtz区村四职干部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
联系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58667277
镇财税保障中心 58773899
青岛市scmxtz区移风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