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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cmxtz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9日在scmxtz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scmxtz市财政局局长 毕安传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按照修订后的《预算法》规定,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了更加全面清晰地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情况,便于各位代表审议,根据中央关于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和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力度的要求,我们对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方式作了调整。
在体系结构上,既单独报告每项预算收支情况,又对各项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情况作了汇总反映;在资金来源上,不仅包括当年财力,而且将上级财政下达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报告范围,力求全面反映政府支出的总量、结构和用途。
按照以上预算编制方式,年度之间预算资金规模和统计口径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此,文字表述中不再对各项支出增减情况进行比较。同时,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要求,2015年部分重点支出的安排,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挂钩,但仍然作为重点事项予以保障,且保障水平均高于去年。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9亿元,增长21.9%,完成预算的10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各项体制结算补助,全市实现财力79.37亿元,支出79.37亿元,净结余32万元,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由于市人代会审议的重点是市级政府预算收支,因此,下面重点报告市级各项预算收支情况。
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情况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完成39.1亿元,增长17.7%,比年初预算超收2.65亿元,超收财力全部用于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
——税收收入完成28.35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税收收入实现的地方财力中,契税全部属于市级,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部属于镇级,其他税收市、镇两级实行五五分成),增长21%,其中增值税完成2.79亿元(地方留成50%部分,下同),增长7.8%;营业税完成7.09亿元,增长21.6%;企业所得税完成1.8亿元,增长22%;其他税收完成16.67亿元,增长25%。
——非税收入完成6.59亿元,增长16.6%。
——2014年各项体制结算收入4.16亿元。
2.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3亿元;教育支出17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66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亿元;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支出1.32亿元;科技和文化事业支出0.6亿元;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粮油物资等事务支出3.03亿元。
(二)地方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14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54.51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53.19亿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完成0.7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0.17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完成0.26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0.1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原则,基金收入全部用于村庄征地补偿、教育事业、残疾人事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上级专项补助收支完成情况
2014年,上级下达我市专项补助收入17.4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专项补助12.88亿元,主要包括:农林水事务3.5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1亿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5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1.49亿元,教育事业1.38亿元,保障性住房0.9亿元,环境保护0.83亿元,一般公共服务0.35亿元,公共安全0.23亿元,科学技术等其他专项补助1亿元;基金预算专项补助4.52亿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事务2.23亿元,农林水事务1.67亿元,彩票公益金等其他基金收入0.62亿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全部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教育事业等专项支出。
(四)预算执行特点及财政工作情况
1.创新财源建设措施,全力推进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
政策资金倾斜引导重点区域发展。调度资金31亿元,保障古城片区改造和国际商贸城、一汽大众华东生产基地等区域拆迁工作顺利开展。调度资金10.1亿元,保障西北部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工程和城乡道路交通工程等项目顺利实施。通过项目扶持和财力补助的方式,对财力相对薄弱的镇进行扶持。清理压减专项转移支付,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按照因素法新增镇级民生事业转移支付补助3000万元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00万元,提高镇级民生保障能力。2014年,市对镇各项专款补助达到4.75亿元。
统筹资金支持产业升级。将财政国库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等进行统筹调度,建立政府性资金存放与金融业对地方发展贡献挂钩的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落实出口退税、高新技术等促进企业发展扶持资金22.7亿元,聚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到“新三板”、“四板”融资。全年为我市企业争取上级专款补助2.1亿元,一大批节能环保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从中受益。
激励引导促进财政增收。围绕培植壮大税源,积极落实财源建设扶持政策。围绕发挥激励作用,调整完善财政收入考核办法,首次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收入两项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并实行总量与增幅“双考核”。围绕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认真磕兑税收征管部门的责任,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及时分析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在多项政策的激励引导下,全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5.2%,比上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我市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
2.加强财政监督,促进资金安全运行和依法使用。围绕“建章立制、规范支出”这一主线,抓好“制度落实”和“长效机制”两大重点,保障依法理财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将部门支出细分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项目,便于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监管。二是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中央、省、青岛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制定《scmxtz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scmxtz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6个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差旅、出国、培训等经费开支,规范单位财政财务支出,为公共资金装上“防盗门”和“安全锁”。2014年全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1034.7万元,同比压减23%。三是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镇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推进镇级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深入推进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全市通过公务卡结报支出4000余万元。
3.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促进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2014年,市级民生支出28.9亿元,占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0.3%。教育投入位居青岛之首,安排资金18亿元建立稳定的教育经费增长机制,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办学条件跨入全省先进行列。“三农”投入持续加大,投资38.7亿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民增收基础更加坚实;新增支出1300万元用于增加基层组织运行经费,村级组织运转更加顺畅。群众就医环境日益改善,投资6.6亿元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价进行补助,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进;新增支出1.2亿元健全“3+6+N”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安排资金7.5亿元用于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和城乡低保标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社会弱势群体得到有效救助。
4.深化财政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形成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积极争取青岛市将我市列为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单位。改革企业扶持方式。压缩一般性支出,建立“普惠性”公共服务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放大效应,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强化财政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结合财会队伍建设实际,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和国库集中支付专题培训,保证了新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财政改革的顺利推进。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预算执行与经济运行情况基本相适应,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明显提高。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财政增收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各种民生类刚性支出增长较快,重点项目建设需求较大,财政支出压力未得到根本缓解。二是支出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三公”经费和预算公开、财政绩效评价等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部门追加支出的现象仍然较多;政府投资项目概算不够严谨,加大了财政审减难度。三是基层财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镇及部门财会力量不足,财会知识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财务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财政预算安排既面临一些有利条件,又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
——收入方面。城镇化快速发展,蓝色硅谷核心区、汽车产业新城、创智新区、国际商贸城等重点区位加快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活力迸发,深化改革也会释放更多制度红利,这些都将为财政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但随着经济增长进入换档期,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常态化趋势已经明朗,营改增扩围、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都将加大财政增收的难度。
——支出方面。当前我市已进入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支持经济转型发展需要财政加强调控,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生态环保安全需要财政加大投入,落实上级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需要财政切实保障,贯彻三中、四中全会部署、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财政支出需求不断扩大。
2015年,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将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作为,在预算管理改革上取得决定性进展,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上取得实质性突破,确保完成预算任务。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目标,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健全预算管理体系,优化预算收支结构,提升预算管理绩效,进一步规范财政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主要在六方面实现创新突破:一是完善“全口径”管理的政府预算体系。首次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步编制。二是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对重点支出据实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项目的办法;梳理规范支持企业的专项资金,逐步改变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投入方式。三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并据此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规范管理。对重点功能区,按照一级财政相关规定编审财政预决算,其中蓝色硅谷核心区财政预决算由市财政汇总后按规定程序报批。五是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将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建设基金、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基金收入与公共预算同类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六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单位公共资源租赁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深挖增收潜力。
(二)支出预算安排的原则
1.分清层级,明确责任。市级财力优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养老及医疗等社保支出、教育计生等其他必保支出。市级支出责任范围外的支出,原则上由镇、重点功能区予以保障。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安全整治、生态环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功能区发展,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公共性和普惠性,并适度向困难领域、薄弱环节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其他一般性支出原则上不突破上年预算规模,新增支出在规模之内调剂解决。
3.调整投向,提高效益。补助镇街的支出,按照公平、透明的原则,更多采用按因素法分配的办法,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比例,提高镇街项目安排自主权,推动镇级基础设施建设。
4.规范渠道,严格管理。从2015年起,按照青岛市做法适当提高预算单位公用经费标准。所需资金,通过相应调减各单位原有的专项业务费预算解决。各部门不得再从本部门管理的专项业务费和专项资金中列支公用经费。
(三)公共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5年,综合分析现行经济形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按照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按照16%安排,即收入任务为91.7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预计为45.3亿元,增长16%。
2015年,从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中,安排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机构运行支出8.02亿元,单位履行职能必需安排的专项业务费支出2.12亿元,预备费0.8亿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8%,符合《预算法》规定),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34.36亿元。
(四)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50.6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0.38亿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0.23亿元。以上收入扣除上解上级的交通基金、地铁基金等资金4.5亿元后,市级可用财力预计46.11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支出相应安排46.11亿元,收支平衡。
(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部用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收支平衡。
(六)市级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汇总安排情况
汇总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5年市级“三类”预算当年可供安排使用的资金共计96.41亿元,扣除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机构运转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和预备费后,用于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共计80.47亿元。
2015年市级安排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资金80.47亿元,构成情况是:
1.支持社保事业发展,安排10.9亿元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安排2.58亿元,用于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继续扩大受益城乡居民覆盖面,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安排2.21亿元,用于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支出,按照上级规定,自2015年起,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安排2.63亿元,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安排0.96亿元,用于发放城市和农村低保金、各类专项补助、物价联动补贴、取暖补助,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安排0.75亿元,用于及时足额发放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提高生活补贴标准。
——安排0.57亿元,用于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落实企业军转干工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提高补助对象生活水平。
——安排0.36亿元,用于残疾人就业生活补助、康复救助、托养服务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残疾人“个需关爱”行动等残疾人事业支出。
——安排0.32亿元,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城乡创业,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三支一扶”补贴等,积极促进和扩大就业。
——安排0.52亿元,用于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破产企业职工养老金、殡葬服务等其他社保事业支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员进行救助和补贴。
2.深化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安排3.12亿元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安排1.55亿元,用于卫生院药物零差价补助、乡镇防保人员经费、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基层医疗机构班车补助、设备购置及房屋修缮经费等支出,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安排0.42亿元,用于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安排0.43亿元,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高血压、糖尿病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孕妇产前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白内障患者复明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安排0.6亿元,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优生工程、分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及破产企业独生子女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等计生事业支出。
——安排0.12亿元,用于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血缘深情”行动补助、中医机构补助等其他卫生事业支出。
3.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20.23亿元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安排15.78亿元,用于教育部门人员工资经费、各类保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取暖费等教育事业人员支出。
——安排2.25亿元,用于落实义务教育免杂费、教科书费和助学金等政策补助,足额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扶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
——安排1.9亿元,用于以前年度教育校建还款、农村新建幼儿园建设奖补资金支出,支持教育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安排0.3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车补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困境儿童帮扶等教育事业支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4.支持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安排0.67亿元推进科技文化产业创新
——安排0.5亿元,用于建立科技、服装、农业等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放大效应,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安排0.17亿元,组织大型文化活动,实施文化提升工程,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化创新、柳腔剧团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市。
5.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1.61亿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安排0.58亿元,用于落实村级转移支付补助及农村基层组织党建经费,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安排0.3亿元,用于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及大沽河沿岸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改善城乡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安排0.25亿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配套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配套,落实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配套资金。
——安排0.48亿元,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高速公路林带土地补偿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其他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出。
6.完善城市服务和社会管理功能,安排13.42亿元提升城市品质
——安排4.05亿元,用于城乡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城市垃圾、污水进行处理,对公交、居民集中采暖等公益事业进行补助等,优化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安排0.9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等资金支出,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改善城乡居住条件。
——安排2.25亿元,用于城区道路市政设施、卫生保洁、园林绿化统一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城区路灯亮化,城乡规划编制,治安监控及消防设施购置,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和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等支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
——安排1.45亿元,用于支付市财政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息,提高财政抗风险能力。
——安排0.87亿元,用于对外援助、综合治税、市民大厅服务等支出,提升城市形象和服务功能。
——安排3.9亿元,用于以前年度教育、农业、水利、交通等基建项目结转支出。
7.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安排16.52亿元保障征地补偿等成本性支出
——安排16.52亿元,用于支付村庄村民及被征地单位补偿、耕地复垦及土地评估公告费等,切实保障被征地村庄及农民合法利益。
8.支持重点区位发展,安排14亿元加快推动重点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14亿元,用于蓝色硅谷核心区、汽车产业新城、创智新区、国际商贸城等重点区位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加快推动重点区位发展。
(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9.7亿元,当年收入加上滚存结余21.64亿元后,可供使用的资金共41.34亿元,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18.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22亿元。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4.19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92亿元,利息收入0.0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25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0.06亿元后,可供安排的资金为4.25亿元。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4.18亿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4.06亿元,抚恤及丧葬费支出0.12亿元。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当年结余0.0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07亿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计5.45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24亿元,利息收入0.2亿元,其他收入0.01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1.84亿元后,可供安排的资金为17.29亿元。
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计4.41亿元。
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当年结余1.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88亿元。
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015年,城镇居民与新农合保险合并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计5.24亿元,其中:缴费收入1.1亿元,利息收入0.0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1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0.17亿元后,可供安排的资金为5.41亿元。
2015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计5.22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5.04亿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0.18亿元。
2015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当年结余0.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19亿元。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4.82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74亿元,利息收入0.2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81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9.57亿元后,可供安排的资金为14.39亿元。
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4.31亿元,其中:养老金支出4.23亿元,其他支出0.08亿元。
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当年结余0.5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08亿元。
(八)上级专项补助预算安排草案
2014年,上级下达我市专项补助收入17.4亿元。根据往年情况,2015年上级专项补助收入预计18亿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
(九)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预算安排草案
2015年,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7亿元,支出相应安排3.7亿元。
2015年,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0.5亿元,支出相应安排9.7亿元。
三、深化改革,依法理财,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2015年,财税部门将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一)健全和完善政府预算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和结构优化、导向明确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一是推进“三公”经费和预算公开工作。2015年起,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建立项目滚动安排机制。2015年起,各部门专项支出要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实行财政资金分年度滚动安排,提高预算统筹能力。三是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落实《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要求,市级直接承担的支出,除对人对物有明确补助标准的外,纳入预算绩效评审范围,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真正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全力以赴促进财政增收。出台更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企业应急扶持基金,成立小微企业担保公司,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发挥“普惠性”公共服务平台的引导作用,持之以恒地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以财源培植的新成果促进形成财政增收的新机制。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和征收管理,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加大纳税评估和稽查查补力度。以《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部门协作,加强涉税信息整理和传递,有效提高征管效率。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等偷税漏税行为,减少收入漏洞,确保圆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目标。
(三)多措并举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力筹措和调度资金,扎实推进蓝色硅谷核心区、汽车产业新城、国际商贸城、创智新区、scmxtz古城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打造产城融合的功能区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以国资运营中心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监管与运营质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积极化解和规避财政风险,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引导各建设单位积极探索PPP投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融资、建设和经营,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
(四)进一步深化支出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持行政成本基本稳定的同时,支出向基本民生保障和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倾斜。一是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2号文件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对违法违规或影响公平竞争的财税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预算经人大批准后,非经法定程序不能调整,预算未安排事项原则上不能支出,年度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新增当年支出的政策。三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财政资金综合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财政直接支付资金所占比例,扩大公务卡消费结算范围,逐步压缩公务性支出使用现金的空间,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五)切实加强基层财政管理。按照财政财务规范化管理要求,完善重点区位、工业基地等预算体制,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等制度建设,分清财务职责,堵塞管理漏洞。严格执行上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市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单位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基层财务人员配备,结合财政改革和管理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健全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基层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改革,积极作为,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为加快向全省县域科学发展排头兵、全国县域百强前列迈进,建设开放型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