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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资金(省财政补助-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补助、专项扶贫、市县统筹使用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20

各区(市)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省直万名干部下基层”资金的函》、市扶贫办《关于商请拨付2020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函》、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商请拨付2020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的函》,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资金(省财政补助-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补助、专项扶贫、市县统筹使用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项目代码:S190703110001。其中:

一、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补助资金。收入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科目按照资金具体使用方向据实列支,由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千名干部下基层”乡村振兴服务队扶持政策的通知》(详见附件2)规定,统筹安排用于服务村推进乡村振兴。

二、专项扶贫资金。收入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21305扶贫”预算科目,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其中,巩固提升资金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开展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雨露计划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补助,请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附件3),做好资金分配及管理相关工作。

三、市县统筹使用资金。收入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其中,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补助资金列“2130314防汛”支出科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列“2110402农村生活污水”支出科目。由区市统筹用于乡村振兴。

上述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请严格按照《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青办发〔2018〕50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资金分配和管理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资金(省财政补助-扶贫特惠保险资金、雨露计划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青岛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资金(省财政补助-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补助、专项扶贫、市县

统筹使用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市

     合计

 

一、省级统筹安排资金

二、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

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补助

约束性任务资金

市县统筹使用资金

小计

专项扶贫(雨露计划)

专项扶贫(巩固提升资金)

小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补助资金

scmxtz区

222


210

10

200

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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