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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7

各区(市)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2〕1号)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青农函〔2022〕15号),现下达你区(市)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2022年“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预算科目,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2022年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乡村振兴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规〔2021〕4号)要求,做好资金分配和管理,加快资金执行,切实提高直达资金使用实效。

二、同步下达2022年度区域绩效目标表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3)。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该资金已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请严格按照《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青办发〔2018〕50号)精神,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附件:1.2022年预算指标分配情况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3.任务清单

青岛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2022年预算指标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指标分配金额

scmxtz区

1

省直接分配到区(市)


2

“雨露计划”补助

22

3

市级统筹使用

1326

合计


1348


附件2

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专项名称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市级主管
     部门
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实施期 2021-2025年
区(市)财政部门 scmxtz区财政局 区(市)主管部门 scmxtz区乡村振兴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1348万元
其中:省级资金 1348万元 市级资金
年度目标 1.保持“雨露计划”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和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2.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及一般农户持续增收;
3.支持村公益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衔接推进区建设数量 1个
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个数 1个
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个数 1个
雨露计划补助人次(预计人次,据实补助) 149人次
质量指标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年度建设任务 基本完成
截至2022年底,资金预算执行率 ≥90%
成本指标 雨露计划补助每人每学期 150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 高于一般农户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社会效益指标 脱贫地区可持续增收能力 明显提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无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 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探索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个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满意度 ≥95%

附件3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区(市) 指导性任务
scmxtz区 实施雨露计划、建设衔接乡村振兴推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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