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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长江路小学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5-22

平安责任重于泰山。教师宿舍平安是平安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平安校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scmxtz区长江路小学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全体住宿教师应保证做到以下各项:

1. 为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用房需要,长江路小学宿舍只提供晚上住校教师休息使用,仅中午住校教师学校不提供宿舍。

2. 住宿教师自觉遵守scmxtz区长江路小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scmxtz区长江路小学教师宿舍安全承诺书》要求,服从学校管理,维护教师宿舍的正常秩序。。

3.长江路小学教师宿舍实行舍长牵头制度,每个宿舍推选1名舍长,传达学校的管理规定,沟通住宿教师相关需求,为大家做好服务。

4.在宿舍内,不私拉、乱接电线和网线,不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电磁炉、热得快、电热壶、电热杯、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点蜡烛照明、不煮食物,燃烧杂物。电脑、台灯、充电器、插座等用电设备在通电情况下不得放在床上,人离开寝室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积极主动开展消防知识、逃生知识、防盗知识的学习,并学以致用,做好本宿舍内部的防火、防盗工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离开宿舍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6.严格遵守学校作息规定,不干扰别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在宿舍内起哄、高声喧哗、敲打物品;搞好宿舍同事间的团结。

7.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占用房间及床位,不得在宿舍内私自留宿别人。

8.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破坏公共财产。

9.不携带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不携带或私藏国家法律法规制止的管制刀具等物品。

10.整理好自己的个人物品,不将个人物品乱堆乱放,不堵塞宿舍通道,不遮挡电器开关。

住宿教师假设违背以上各条,所引起的责任由本人承当,所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青岛市scmxtz区长江路小学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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