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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长江路小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6-06-0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各处室对领导小组负责,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2. 学校每月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各班每周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普及应急处置、自救互救及110、119、122、120等紧急电话使用常识。

3. 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重大伤亡事故须在1小时内报告区教育体育局;学生出走、失踪须立即报告;事故书面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送教体局、辖区公安派出所、区人民政府,不得瞒报、漏报。

4. 落实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强化校园日常管理;安全保卫人员与辖区公安派出所保持常态化联系,争取专业支持。

5.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将学生逐出教室或校园。

6. 未经教体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及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校外宣传、庆典等活动;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救灾等危险活动。

7. 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到校、离校,防范意外伤害。

8. 定期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封闭现场并上报区政府、教体局。

9. 常态化检查围墙、栏杆、扶手、门窗及体育、消防、基建等设施,对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立即维修或拆除,保障校园设施安全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 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明确师生消防责任,人人熟知火警电话119及逃生自救技能。

2. 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设备完好率100%,规范留存检查记录。

3. 保持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清晰、应急照明完好。

4.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装修材料。

5. 易燃、易爆实验用品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配备消防器材;实验前教师须开展安全操作教育。

6. 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

7. 严禁擅自移动、损坏消防设施,违者严肃处理。

8. 电工定期巡检校园用电线路及设备,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9.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违规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10. 食堂压力容器、锅炉定期检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作业。

11. 违反消防规定造成后果的,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 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实行多部门联动、综合管控,学校全程跟踪监控。

2. 主动联合辖区派出所、街道、市场监管、文化执法等部门开展周边环境整治。

3. 值日教师加强校园周边巡查,遇骚扰学生、意外事故等情况,及时报警或求助,保护学生安全。

4. 放学前教师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等提示教育。

5. 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掌握自我保护方法,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6. 组建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随时待命处置应急情况。

四、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 集会、会操实行专人统一指挥,规范现场秩序。

2. 以班级为单位有序进出,严防拥挤、踩踏事故。

3. 班主任全程管理,防止学生擅自脱离队伍。

4. 军训须制定详细方案,提前勘察场地,合理控制强度,不适宜参训学生予以劝阻。

5.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相关活动全程监管。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 外出活动须制定方案及安全预案,校内活动经校长审批,校外活动须经教体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 明确活动责任人,合理搭配管理人员。

3. 提前实地勘察活动路线及场地。

4. 租用具备合法资质的交通工具,出行前完成车辆检修。

5. 落实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

6. 活动全程由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监管,实行责任追究。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 设专职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设施完备、安全牢固。

2. 门卫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 规范执勤,严格查验、登记出入人员、车辆、物资。

4. 确保无违纪、失职行为。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防外来无关人员、不法分子进入校园。

2. 来访人员须凭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校。

3. 严格物资出入查验,可疑物资予以暂扣并上报。

4. 规范车辆、非机动车出入管理,禁止摊贩入校经营。

5. 加强校内巡逻,做好防火、防盗、断电、闭窗检查。

八、校保安安全管理制度

1. 在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园治安巡逻、防范、守护及现场保护。

2.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3. 严格出入管理,及时制止扰乱校园秩序行为,必要时报警处置。

九、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 会计室为重点安全部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防盗、防火措施。

2. 现金专人管理,库存现金不超核定限额,保险柜规范使用、钥匙专人随身携带。

3. 大额取款须双人护送,非财会人员不得进入会计室、接触保险柜。

十、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档案室为保密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2. 档案资料实行登记、借还管理,严防丢失、泄密。

3. 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工作,严禁带入火种。

十一、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常态化开展健康教育、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治、“六病”防控工作。

2. 规范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登记,落实食品卫生监管,严防食物中毒。

3. 保障学生安全饮水,做好校园卫生检查评比。

4. 规范处置师生伤病,必要时及时送医;开展学生心理疏导。

5. 做好健康宣传及档案资料管理。

十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办公室落实防盗、防火措施,重要部位加装技防设备。

2. 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及个人财物,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使用违规电器。

3. 离开时关闭电源、锁闭门窗,杜绝安全隐患。

十三、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 各类印章专人保管、规范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外借、带出。

2. 保密资料实行登记、借阅、回收、销毁全流程管理,严防泄密。

3. 发生泄密事件立即上报并处置。

十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做好灾害预警监测,实行全员防控。

2. 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有序组织师生疏散撤离,保障生命安全。

3. 开展防灾减灾教育,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4. 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灾活动。

5. 加强教师救护队建设,保障应急经费。

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 餐厅、运动场、多功能室等场所实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

2. 规范用电管理,定期检修电路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十六、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 集体活动分为校内、校外两类,严禁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庆典、宣传活动。

2. 严格审批备案:校内活动由校长审批;校外活动报教体局审批并备案,未获批不得开展。

3. 活动须成立安全小组,明确责任、制定预案、全程监管,落实经费、车辆、饮食、现场安全保障。

4. 活动前开展安全教育,告知家长并征得书面同意,倡导购买保险。

5. 外出活动师生配比不低于1:15,统一管理,严禁学生擅自离队。

6. 突发事件立即报警、报告、处置,做好疏散、急救、善后、理赔、舆情及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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