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保障师生安全,进一步加强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以全面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以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营造安全稳定校园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目标任务
坚持“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保障资金、抓好队伍,统筹实施、建管并重”原则,严格执行《建筑法》《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校舍建设、定期检查、维修维护、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建立符合我校校舍安全保障体系,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建设标准、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有效杜绝学校校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房天本
副组长:万健 陈伟
成 员:王秉诚 张春艳 张孟 兰帅帅 冯飞 吕帅
(二)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和落实校舍安全各项工作,组织制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制定领导小组月例会制度,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落实到人。建立校舍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安全工作检查整改记录保存完好。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制度。
总务处负责每学期开学前都要组织进行一次校舍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鉴定。对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对建成年份较早的非框架结构校舍,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鉴定周期。校舍排查鉴定结果要按照档案整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建档。
(二)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
学生处负责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对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提出处置措施。要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
(三)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
领导小组要根据校舍检查鉴定结果,制定校舍改造计划,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应第一时间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治或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教体局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整治,对D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
(四)严格校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竣工验收并依法备案。
(五)强化校舍场地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
加强对校舍场地的日常管理,把校舍场地安全检查作为学校的经常性工作,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职或兼职校舍安全管理员,负责校舍日常检查、隐患排查、台账登记、信息上报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加强校舍场地的日常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校舍场地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