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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第三实验小学2026-2027学年度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6-09-11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和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学校组织考试坚持的原则及基本要求

1.基础性原则。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科学考察学生的学习素养、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等,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育教学服务。

2.发展性原则。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学服务而测量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晨。

3.开放性原则。考试要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揭示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水平,充分反映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成果。

4.考试结果运用。任何教师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队并公布名次。学校不得按考试成绩教师排队并公布名次,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

5.考试管理。严格规范各种学科竞赛、考级等活动。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不得举行和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不组织学生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或其他考级考试等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除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任何考试和培训。一二年级不组织纸笔测试,3-6年级每学期只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二、期末质量检测工作要求

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工作,是检测教师教学水平、反馈学生

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落实课改精神的重要途径。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区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奇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余学科以实践操作考查为主,由各学科任课教师组织实施。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学校教导处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三天前召开全校考务会议,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有各级部、各班班主任按照学校教导处安排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应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提交家长申请、医院证明、级部主任和班主任签同意的手续报学校教导处批准后再报市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班级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

(三)装订和批阅任务

1.考试结束后,由学校教导处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学校教导处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成绩统计工作,阅卷老师要将批阅完的试卷以班级为单位按照A、B、C、D四个等级分类,再誊抄。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等级。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各阅卷组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眷抄。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卷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要重点分析哪些试题较好地体现了课改精神,哪些试题体现不够,试题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教师的教学与课改要求有哪些差距,并提出下步整改的操作性建议。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卷分析报告上报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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