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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scmxtz区第三实验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6-06-10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医疗救治以及舆情应对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发展,防止有害因素继续对学生的危害,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明原因集体不良反应等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形势发展,施行战时工作体制和机制。

(1)成员名单

组  长:车爱平 17852162917

副组长:刘  永13864868928

成  员:于兰美、孙丽娜、李锋、王平先、刘秀艳、刘丽莉、周美君、陈丹丹、王菲、史丽杰、于秋杰、王丽明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王平先同志兼任。

联络员:王平先13606399796

(3)成立应急工作机构,以保卫科为牵头部门,并按有关职责范围开始运转,加强对应急工作的部署、检查、指挥、处理。

(二)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小组

负责人:车爱平  联系电话:17852162917

联络员:车爱平  联系电话:17852162917

主要职责:

⑴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控制局面,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⑵尽快向scmxtz区教育局、所属辖区区市场监管局、区市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区教体局上报电话:0532-88512618、0532-88510363

区市场监管局上报电话:0532-88512567、0532-82513056

区疾控中心上报电话:0532-88506829、05328-88512617

⑶组织力量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⑷密切配合相关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有关指示;

⑸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小组

负责人:孙丽娜  联系电话:13969831278

联络员:刘丽莉  联系电话:15863021815

主要职责:

⑴立即组织护送身体有明显症状不适人员去医院救治,追踪了解病情,随时与学校负责人保持联系;

⑶接待患者家属,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现场控制小组

负责人:刘  永,联系电话:13864838928

    联络员:王平先  联系电话:13606399796

主要职能:

⑴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⑵排查其他人员,如果发现新病人组织力量送医院;

⑶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⑷组织管理好学生,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⑸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必要时配合相关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4.舆情应对小组

负责人:于兰美  联系电话:13789881510

联络员:刘秀艳  联系电话:13687679655

主要职能:

(1)及时了解现场情况,指定新闻发言人正确应对媒体;

(2)及时监控舆情,控制网络不实言论的传播。

5.停止供餐应对小组

负责人:李  锋 联系电话:15253289989

联络员:刘  鹏  联系电话:15063903833

主要职能:

一旦出现不可抗因素(如停电、停气等)或经查实需要封存食堂现场,确需学校食堂停止供餐的情况下,启动该应对小组。

(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配送餐方式;

(2)组织采购食品,确保师生按时正常就餐;

(3)选择有资质的配餐企业临时配送餐;

    配餐企业资质:青岛雅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配餐企业法人:鞠妮妮

    配餐企业联系人:董豆豆   联系电话:15125252246

    学校接餐人: 姜欣先      联系电话:13708968329

配餐企业资质:青岛欣博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配餐企业法人:周强

    配餐企业联系人:周强     联系电话:18863900606

    学校接餐人: 姜欣先      联系电话:13708968329 

四、应急处理办法

1.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包括: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便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等。学校在电话上报后应在4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

2.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摸清情况,在进行收集取证的同时,对现场进行应急处理。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上报市教育局、所属辖区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区教体局上报电话:0532-88512618、0532-88510363

区市场监管局上报电话:0532-88512567、0532-82513056

区疾控中心上报电话:0532-88506829、05328-88512617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主动组织病人就医,避免贻误治疗;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餐具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相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原因提供可靠保证;学校应尽快组织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员到现场,准备接受相关调查;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加工场所、食品原材料、贮存条件、食品留样、设施设备、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调查。

4.了解事件发生,发展的一般情况,发病日期,人数,学生近期出勤、学习、生活、劳动、预防保健情况等。查清时间爆发中的全部病例,特别是首批发病者的情况,进行病例调查和病例登记。

5.经联合现场调查后,初步判明事故起因属于传染病、食物污染、环境污染、污水污染或药品质量等,配合相应专业机构,共同按照相应规定的处理要求,进行调查及处理。属于学校卫生专业方面的重大事件,由卫生监督机构按要求进行处理,首先进行初步调查。

6.根据事件分析原因,制定综合性防疫措施,监督学校落实应急改进措施,并进行全面消、杀、灭处理。

7.突发事件若未得以控制,必须调整现场力量及验证方法,修订或补充新的措施。

8.事态好转后,留部分人员现场监护和进行善后处理,直至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全部结束。

9.收集资料由现场负责人员写出完整的书面调查报告,向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汇报。将全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备案。

10.应设立新闻发言人作为接受新闻采访的唯一授权人,协调应对突发事件的媒体采访或舆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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