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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团委、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妇委会、工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支总计639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9.52万元,下降3.32%。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教育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63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2.86万元,占91.39%;事业收入550.34万元,占8.61%。
三、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63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9.09万元,占87.58%;项目支出794.11万元,占12.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42.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4.39万元,下降5.72%。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教育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9%。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4.39万元,下降5.72%。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4693.98万元,占80.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5.86万元,占11.91%;住房保障(类)支出453.02万元,占7.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42.86万元,支出决算为584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653万元,支出决算为4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1万元,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6.76万元,支出决算为46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9.11万元,支出决算为22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53.02万元,支出决算为45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599.0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559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为0.41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与2024年预算基本持平,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4年预算基本持平,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全年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为0.41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与2024年预算基本持平,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24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1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4年预算基本持平,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其中:国内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7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符合规定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涵盖项目2个,涉及预算资金794.11万元,占单位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二)区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青岛市scmxtz区第五中学2024年度区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2个项目中,2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从自评情况看,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项目有序开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比较规范,但也存在部分项目产出指标低于预期、项目实施进展慢等问题。
今年在单位决算中反映了2024年度全部区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以及“财政拨款”“事业收入”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表。
1.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3.77万元,执行数为243.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促进了高中教育发展,学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2.事业收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50.34万元,执行数为55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促进了高中教育发展,学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4年度区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和区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第五部分 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各类结余。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